rickboxing wrote:對於立委提議,劉憶如說,將IPO的獲利納入最低稅負的課徵範圍,是非常可以討論的。賴士葆指出,公開發行股票的交易大多是以公司主要經營團隊、原始股東為對象,交易獲利往往極為鉅大。以王品集團為例,原始股東一張即賺進約47萬元,最低稅負不應排除對其課稅。...(恕刪) 先不要急著開槍嘛!看清楚人家是在說什麼...考慮範圍就是要從原始股東身上課稅, 這樣課的稅才會多難得中籤的小散戶, 是拔不出什麼毛的..
樂活人生 wrote:賴士葆指出,公開發行股票的交易大多是以公司主要經營團隊、原始股東為對象,交易獲利往往極為鉅大。以王品集團為例,原始股東一張即賺進約47萬元,最低稅負不應排除對其課稅。...(恕刪)...(恕刪) 呵嚇! 原始股東是投資了多少年?(王品原始股東應該投資了 20年跑不掉.王品是從開始就賺錢嗎? 虧錢時誰知道?)一間公司要開到能上市有多難賴士葆知道嗎? (做出來的報表是要能看的)以前我的公司也印了很多股票,我也曾經擁有過數千張公司股票,最後我的公司不見了 ....,像這種公司政府要出 20% 嗎?股利 2% 的健保附加捐也是賴士葆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