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bin946 wrote:
勞保局的用意是讓大家越晚領他就越不虧損...(恕刪)
原本想幫家父, 保到103年, 滿65歲
去年看到有人分析勞保年金
假設甲和乙, 二人同樣活到80歲
55歲時薪資和年資 ,都相同
一個是55歲 [-20趴], 早五年領年金
一個是65歲 [+20趴], 晚五年領年金
所領到的錢, 竟然是一樣多...........
結論~ 已開始領年金 , 早領早享受~
自來也 wrote:
假設甲和乙, 二人同樣活到80歲
55歲時薪資和年資 ,都相同
一個是55歲 [-20趴], 早五年領年金
一個是65歲 [+20趴], 晚五年領年金
所領到的錢, 竟然是一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