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95 wrote:我今年剛滿24歲,退...(恕刪) 要換也找到更好的再換八小時跟十二小時就差多少了一天差個三百塊二十天就差六千塊了兩萬七加六千至少三萬四想換工時長,薪水又低的?9休三真的滿特別的,不符勞基法,連續工作七天了
很簡單啦~兩份工作,把每月實際工時算出來,加上必要的通車時間<--這我才稱作『工時』把薪水扣掉交通住宿費用差額,距離遠的當要算進交通費<---這才是薪水(也可以把生活費都扣掉,這可以顯示出不同工作地點消費高低)。然後薪水除以工時…看看哪個多,這才是實際『時薪』。所以除非你上下班剛好都在捷運旁邊,大多數離住處越近的工作,越划算。因為每天多一小時上下班時間,你就要多每個月30小時耶…薪水很難多個20%、30%差異的。不過,如果有發展性工作,倒是可以先去嘗試看看,確定可以做下去,就在附近找地方住,千萬不要一開始就興沖沖搬過去,結果幾個月才發現不是自己想的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