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蘇卡‧樂 wrote:
我覺得既然登記了雙方的名字,兩人一起負擔是應該的,其中的比例就依各自的負擔能力再談。
MO很認同...
MO目前的居住地,也是老婆大人的名下..
房貸也是女王自己負責..
生活花費多為MO負責..
二人生活,多溝通吧..
MO說難聽一點..
結婚後,都可以翻臉不認人了..
八字都沒一撇..還想怎樣..
停損點先設好吧..
披A死:
溝通,才是王道..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很多人都不願意吃虧
但是既然要結婚共同組織一個家庭應該是要相互扶持
我覺得計較名下財產歸誰是非常幼稚的
以小弟個人的夫妻相處之道
我的薪水是用來支付 房貸 扶養父母 各式租金
太太支付水電保險所有生活雜項支出
我信用卡全停,是用老婆的副卡控管
油錢 賣場 所以一切開銷 老婆薪水支付 不夠的話 再由我補齊
幫女兒開一個帳戶,剩下的錢全存進去
致於房子歸誰,我想是無所謂的,因為我們都有一個共同觀念
最後都是屬於我們兒女的,我們一切都努力都是為了我們兒女
我認為樓兄的朋友的女朋友的想法有些狹隘
也許是欠缺溝通吧
也許有那麼一天,會突然想通就不再計較了..
最重要的是身旁那些狗頭軍師的話千萬不能聽
家庭是自己的~旁人憑什麼給一些自以為正義的建議
勸你朋友~多溝通吧..不然沒有共識以會會有很多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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