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勞工保險 » 紓困貸款業務 » 紓困貸款Q&A » 伍、注意事項
一、本貸款契約未屆滿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貸款視為全部到期:
(一)被保險人死亡。
(二)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或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
(三)被保險人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
二、被保險人有未清償本貸款本息者,勞工保險局應自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得領取保險給付之金額,依本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及第五點規定辦理扣減。
三、被保險人有未清償本貸款本息者,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於請領老年給付、死亡給付或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時,勞工保險局應依下列方式辦理扣減至足額清償為止:
(一)為一次給付者,應全數扣減。但喪葬津貼,不予扣減。
(二)為年金給付者,應自每次得領取年金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十,辦理扣減至足額清償為止。但被保險人於領取老年年金給付或失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其受益人選擇改領一次給付者,應全數扣減。
被保險人於請領國民年金保險之年金給付時,有併計勞工保險年資之情形,勞工保險局應自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每次領取之保險給付中,將其依勞工保險年資所計年金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十,辦理扣減至足額清償為止。
四、被保險人有未清償本貸款本息者,於請領本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一項以外之勞工保險給付時,勞工保險局應自其每次得領取保險給付金額扣減百分之五十,至本貸款本息足額清償為止。但保險給付之金額未達一萬元或為醫療給付者,不予扣減。
五、被保險人有未清償本貸款本息者,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時,勞工保險局應就其未清償本息,以書面通知事業機關或其主管機關,代扣償還之。但請領之勞工保險補償金較未償還之本息餘額低時,僅代扣請領金額。
六、本貸款逾貸款期間而未足額清償者,其利息以貸款期間內未清償之本金及利息總和單利計算,年利率為契約屆滿時之公告利率加百分之一點二五。
七、本次貸款各項規定在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前,「勞工保險條例」或「勞工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及貸款本息扣減辦法」有修正時,悉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並由勞工保險局另行辦理公告周知。
沒積欠勞保費用~
不用徵信~網路 臨櫃都可以辦理!
信用破產也是可以貸的!
唉 ! 前陣子才跟同事提到! 要15年的年資才能借~
像我這種六年多的! 根本借不到!
勞團就批政府拿勞工自己的錢來借~還要收利息!
好不容易今年多了對象~失業的也可以借!
但是年資還是要他喵的15年....
一些企業 大到不能倒的! 幾百億 幾千億都在借了!
還不一定收得回來!還要政府跟銀行拼命去救!
我們小老百姓!借這個十萬,
就算還不出來,以後還可以從勞保退休金去扣除!
因為經過計算!年資15年~借了就算不還~也夠扣!
那為什麼不開放年資10年(66666)5年(33333)呢!
反正也是夠扣呀...
唉! 政府施政永遠都跟不上民心~~
投票! 呵呵 ! 加班比較實在啦!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