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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領到加薪了,大家開心!


jonebj0815 wrote:
那大家來向政府建議公...(恕刪)

有本事應該要力爭上游,或者訴諸行動去追求公平

不是在這搞階級鬥爭...


所謂的公平就是...

經濟衰退是國際環境差 加薪~~

經濟有成長是有理由加更多薪~~
貪是貧字頭 慾多化成愁 千江取瓢飲 知足自長流
記得好像+3%

1.享有公保及保險:在職時,除本人可享公保外,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依法參加保險,退休後晚年亦有退休金保障。


2.享有退撫基金:現制軍公教人員退撫經費是由政府按年編列預算支付,此項金額並隨逐年待遇調整。


3.提高退撫所得:新制實施後,扣除個人自繳基金本利和之後,視年資長短計算其退撫所得淨額,擇領之所得增加約16%~64%,促使退撫給與提高,有助安老卹孤。


4.購屋超低率貸款:享購屋超低貸款。


5.優渥退休金:
(1)退休採「85制」辦理:即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任職30年、年滿55歲,始得支領月退休金。
(2)因85制係規範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起支年齡,故以下人員不受影響:
A.支領一次退休金者:只需年資滿25年即可,無年齡限制(屆齡退休前)。
B.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者:年資滿15年可擇領月退休金。
C.任職滿25年且曾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領有殘廢給付,並於退休前5年內曾有考績列丙等及請延長病假之事實者:即符合前述規定者,可擇領月退休金,不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限制。
D.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擇領月退休金。
E.100年1月1日修正施行前,任職滿25年且年滿50歲者:因已符合修法前原擇領月退休金之規定,故不管日後何時提出退休,都可擇領月退休金,不受85制限制。

◎工作保障


依法經考試取得任用資格後,將受到以下的保障:


1.保障執行職務: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必要措施、保障工作環境之衛生安全及執行職務免受迫害等。


2.身分保障:非依法律不得撤職、休職、免職、停職、資遣等。


3.工作權之保障:不可隨意予以資遣或其他關於公務員資格的處分。


4.領取給付之權利:有領取俸給、保險、退休、撫卹等權利。


5.退撫新制:考試院通過「退撫新制實施計劃」,退休金由「恩給制」進入「儲金制」的時代。



◎待遇逐年調薪,升遷管道暢通


穩定調薪3~5%,實際薪資所得比想像多,且經過一定年限或服務滿一定年資,具應考資格條件,即可參加升等考試。



◎時間充裕,學習更有品質


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可以有計劃安排自己的休閒生活。


...............

有本是就考進去

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
所謂的公平就是......(恕刪)


遙想當年 公務人員想要娶妻還被老丈人嫌棄

如今...台灣錢不再淹腳目了

當年被嫌棄的一群反倒變成是被羨慕的一群
吃著碗裡看著碗外的人是永遠的輸家.
景氣好, 公務人員沒人要幹, 還會被笑沒出息,
景氣不好, 大家搶著幹, 搶不到的就嫌.
雖然我不是公務員, 但這種嘴臉真是make me sick, loser!!
三個臭皮匠湊在一起可以勝過一個諸葛亮, 因為還會動手動腦袋.
一群loser湊在一起還是loser, 因為只會動嘴巴.

開個免洗帳號就為了發這篇文,果真是選舉快到了。
公務機關有兩種人,
一種是百濫也不會淘汰的「人」,
一種是活該做到死長官或民眾也不會對你感謝的。
我是消防人員,也算是公務人員。
可是我領的很心安,
因為我做事。

科技業股票紅利拿爽爽的時候有分公務員嗎?

現在放無薪假了卻來眼紅人家加的3%薪水...唉


夕顏 wrote:
◎工作保障


依法經考試取得任用資格後,將受到以下的保障:


1.保障執行職務: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必要措施、保障工作環境之衛生安全及執行職務免受迫害等。


2.身分保障:非依法律不得撤職、休職、免職、停職、資遣等。


3.工作權之保障:不可隨意予以資遣或其他關於公務員資格的處分。


4.領取給付之權利:有領取俸給、保險、退休、撫卹等權利。


5.退撫新制:考試院通過「退撫新制實施計劃」,退休金由「恩給制」進入「儲金制」的時代。


...(恕刪)


>>>

政府對於公務員的工作保障

可以說是盡美完善

>>>

但對於一般的社會勞工階層的工作保障

卻非常薄弱

從無薪假 , 派遣僱用 , 企業的任意資遣 ....

連勞工最基本的薪資 , 資遣費 , 退休金

在企業倒閉 , 破產時

弱勢的勞工都沒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而優先受償的對象是:

1.政府應收的各項稅金 2.銀行擔保債權

3.最後才是勞工與一般債權

>>>

個人無意挑起公務員與一般勞工間的抗爭

而是在意 , 我們的政府對於一般的勞工

實在 , 實在是非常非常的不重視

勞工工作保障 , 是確保一般人生存權的基本保障

屬於憲法開宗明義

政府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

但現在的政府

卻沒有立法保障勞工的基本權利

也造成普遍的勞工不滿

而將怨念轉向受關注且享受大量社會利益的公務人員

>>>

手心手背都是肉

政府要有良心 , 公平看待社會勞工

協助勞工籌組工會

讓勞工有權利 , 在政府的監督下與企業財團對話


penny31029 wrote:
科技業股票紅利拿爽爽的時候有分公務員嗎?

現在放無薪假了卻來眼紅人家加的3%薪水...唉...(恕刪)


科技業或一般民營企業有分紅有無薪假

那公務機關咧?
大家有看過被集體減薪、大放無薪假度財政難關嗎?
2008年的選舉支票有哪條兌現了?2012選前所推的利多都是政策買票。

目前只有公務人員吃的到,其他政策日期都預定在選舉之後

口說黃金十年(榮景)卻把學貸延長到最長43年(表示大學生出社會收入普遍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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