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很好騙 wrote:
其實還是沒有一套標準...(恕刪)
"沒告知那看核保會不會查病歷
有告知會是被查到了看核保會不會刁血管瘤這一塊
承保以後理賠的時候看理賠會不會刁血管瘤這一塊
沒告知的話被刁的機率比較高
告知被刁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如果保戶是這樣保
以後萬一發生很嚴重要理賠的時候,保護求救無門
這樣做對嗎?
誠實以告,是最好的方式
很多時候保久糾紛就是這樣出來的,
甚治惡劣的業務,一直跟保護說沒關係不用告知,等要理賠時就知道慘了
去醫院做過檢查,是可以查到資料的
看起來很好騙 wrote:
其實還是沒有一套標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