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說,就是發行商造市品質太差~~~如果發行商委買、委賣掛單量夠札實,掛單價格的變化也很穩定,就不會有權證價格被高估、隱含波動率過高的情形~~~遇到權證價格爆漲、爆跌時,券商都會把責任推給投資人,都說是投資人之間自行掛單成交怪了,如果券商有積極造市,還會發生這種情況嗎? @@按照目前的規則,發行商在很多情況下可以不報價,而且委買、委賣價最多可以相差15檔證交所不修改規則,老問題就會一再發生
權證不要碰 因為那是相對沒流動性的商品權證價值= 內涵 + 時間價值單就時間價值而言 套用經濟學的供需法則需求>供給 = 價格上漲需求<供給 = 價格下跌權證商品說難聽點 是鬼才會想玩的東西沒什麼人想碰 既然沒什麼人想碰 一般投資者的追價買盤就自然消失只剩下卷商低掛的造市買盤 在市場機能運作下就算看對方向行情 不管認購/認售權証照舊易跌超級難漲說成是卷商專門的騙錢商品一點都不為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