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孟孟566 wrote:
合法避稅,沒甚麼不好吧?
這個跟規避勞基法,是兩回事
你的意思是,之前工研院開的那個課,有教人做一些非法勾當囉

只要教材內容沒有違法,那個教人規避勞基法的課繼續開下去也可以的是吧?
不過我怎麼記得沒什麼人在討論那個課程內容,光是課程的名稱就被譙爆了

幫Blog打廣告已經不違規了嗎?
ebola01 wrote:
奇怪 炒房 帥過頭...(恕刪)
不知道為何國稅局不查就表示你砍站不夠~~也不適合用這種方法賺錢~~
基本上只要房子是租給一般民眾住沒有做商業登記~~
沒有去做租約公證國稅局怎麼可能一間一間去問說現住者是不是租的~~
所以很多包租公不需要繳稅就是這樣~~
當然不繳稅也有風險~~就是如果遇到房客積欠租金~~就必須打官司請法院強制執行~~
搞來搞去至少半年你才能趕走這白住的房客~~而且只能收回前面積欠的租金~~
後面這上法院的半年是要不到租金的~~
另外~~帥過頭買房根本不是過戶自己名下~~~
他只是賺中間的佣金~~這個根本也課不到稅~~~
國稅局人力沒多少~~~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追到稅的~~
我朋友自己開店做生意~~從開店到現在也沒繳過稅~~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