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gen wrote:八十六年度小規模營利事業於繳完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是否仍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我忘了民國幾年開始,小規模營利事業已經不用再繳納營所稅,所以你媽媽的商號只有收到季稅(營業稅繳款書)Eigen wrote:我參考 http://www.123.org.tw/docs/p0118.php 第三點 這是已經作古的稅法了Eigen wrote:如果我真的報扶養,所得正確應該是要寫 59352-9892=49460 ,我的認知有沒有問題? 9892繳的是是營業稅,與營利收入59352八竿子打不著,不能減除,要申報扶養,你媽媽的營利收入就是59352,一毛都不能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