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受雇員工就是合法的,如果你非員工只是去他家臨停一下就不合法,看你的描述以前因該沒有這樣的規定,因為有東西被偷以後才有的,所以公司也不願意,但是為了專利、技術、保密協定之類的原因,被逼得強制檢查,有人已經PO出偷渡的手法了,真厲害。
你說跟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國光石化"多一個字的那間吧~XD!其實我覺得還好啦!精密園區那也不差不多!而且也不能帶照像手機~公司為了公司機密呀!不然就像前幾天富士康員工一樣~外洩資料~寂寞寂寞就好 wrote:梧棲某光學廠不知道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