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捐一億鴻海股東可以多分股利?況且捐款與否 出於自願但國內幾大集團如台新 新光 遠東 中信 這些也沒聽到捐款或許有 為善不欲人知但鼓勵捐款救助急難不是很好的事嗎?捐錢還要被批評這好像很.....那不捐的又賺很大的遠東 搞ETC 老闆還嗆聲高速公路用路人"嫌貴不要用的"不就要........
wtkao wrote:用鴻海名義,...(恕刪) 看你的PO...漏洞百出!「曾馨瑩」和「郭台銘」為民法之「夫妻」關係,「郭台銘」和「曾馨瑩」採夫妻分別財產制,「曾馨瑩」可否代表鴻海捐1億呢﹖一切要依公司規章及法律為之!像郭台銘這麼喜歡告人的...會變的這麼安靜嗎?
jacky6210 wrote:因該要請問...批評的人捐多少?不要只會坐在電腦前面...批評,要就身體力行。 身為鴻海的小股東?難道沒權過問?我從你家拿錢捐出去說是你捐的這樣你認為呢??本身也有捐款,是以個人名義.如果說對跳樓事件有幫助嗎?請參閱今日股價,謝謝也不是否定郭董,還是很支持他,只是捐款的方式可能要修正一下當然如果是郭董說出來捐兩億~~感覺實在不太一樣...
kate1003 wrote:想不到事隔多日,名作家張大春今天於蘋果日報專欄,以「表演逗慈悲」為題質疑,鴻海不是一個上市公司嗎?上市公司不是有很多大小股東嗎?一個公司的董事長夫人憑甚麼慷眾股東之慨,代千萬人行善呢?鴻海 (2317) ...(恕刪) 公司跟個人一般不捐...一樣給政府抽走....當然要捐......別苯了...對...張榮發...老闆...一鞠躬....
我記得郭的基金會也捐一億曾只是幫忙拿去 這樣也不行喔有人把股東講的好像有多大事實上 董事會或董事長本來就有些權力是不用經過股東大會的難道他公司用哪牌的衛生紙也要跟擁有股票的股東報備嗎一樣都是行善我覺得都很偉大至少 做不到的多數人 沒資格批評
成立基金會,應當是公益用不過在台灣富人成立基金會大部分用來節稅,順便當成個人的小金庫鴻海的老闆與長榮的老闆,除了捐款方式不同捐款的對像也不同,一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一個日本紅十字會一個可以扣抵稅額一個應當無法抵扣稅額??(不是很清楚)
kate1003 wrote:............指示長榮集團海運及空運,免費載運各政府或國際救援組織人員及物資到災區,並將貨機及船的艙位優先挪給需要載運救難物資的貨主。...(恕刪) 如真要算,這也算是慷眾股東之慨,代千萬人行善??說難聽點,今天你是鴻海股東,過兩天漲價了,你就把他賣了吧如果你還不是且不認同就不要買鴻海股票,就不會花到所謂你的錢如果沒有錯的話個人名義不也是可以由公關費,事務費......支出的
mx3000 wrote:如真要算,這也算是慷眾股東之慨,代千萬人行善??說難聽點,今天你是鴻海股東,過兩天漲價了,你就把他賣了吧如果你還不是且不認同就不要買鴻海股票,就不會花到所謂你的錢 至少他的起跑點是以個人名義捐款...如果你連免費載運各政府或國際救援組織人員及物資到災區都要計較...是有點過頭了點...另外一問?你有買鴻海的股票嗎?mx3000 wrote:如果沒有錯的話個人名義不也是可以由公關費,事務費......支出的 這是你個人私德的問題,並非每個人都會如你說個人消費報公帳..
「鴻海」是「鴻海」!「永齡基金會」是「永齡基金會」!「曾馨瑩」是「曾馨瑩」!「郭台銘」是「郭台銘」!如果「曾馨瑩」說:「鴻海」捐1億元賑災,但最後捐款由「奇美」出....一些幫「曾馨瑩」說話的人,就會知道那裡出問題了!這只是一些簡單的法律和邏輯問題,就是有人裝不懂!如果「鴻海」是「郭台銘」的個人公司,而且未上市,「曾馨瑩」就沒人會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