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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鬼稅法


riicky wrote:
名下一棟房產借給某樂...(恕刪)


有房可借人
稅金還是去繳一繳吧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riicky wrote:
稅法有規定: 只要有營業登記的非直系血親或配偶~不論有無金錢往來皆以市價租金課稅


即然有法源依據了...也不用去爭什麼了...只怪自己沒看到這條稅法...

可以跟樂團商量一下...請他們支付這筆費用吧..
這應該就是為了抓那些逃漏法規所定的吧
所以還是請樂團付$$了事
不然就自己鼻子摸摸付了吧

riicky wrote:
名下一棟房產借給某樂...(恕刪)

稅法有規定: 只要有營業登記的非直系血親或配偶~不論有無金錢往來皆以市價租金課稅"

這是避免有人利用無租金支出逃漏稅

既然樂團無償使用 這條可以請他們支付
可以請問為什麼要借給樂團登記地址嗎?
riicky wrote:
名下一棟房產借給某樂...(恕刪)
說不定又來一條房屋稅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說不定又來一條房屋稅...(恕刪)

說不定會被取消自用住宅的資格
這篇是給大家參考參考啦
以後不要犯同樣的錯
自用住宅借給朋友登記樂團地址而已
哪有人在收錢啊

不過這條是會叫朋友自己處理啦
了無遺憾~別鬧了~人生豈能了無遺憾
有法有據,該繳就繳吧

不要覺得這樣的稅法有問題,基本上就算是血親,也沒有無償租賃這回事

稅金仍然以地政處的「標準租金」認列屋主的實質收入,叫你朋友乖乖幫忙補稅吧

或是請你朋友拿標準租金提列營業成本,可以少繳一點
這個是必須要繳稅的

不然我租給我房客
報一元就好
我也不用繳稅啊
這樣可以嗎

另外
你的房屋稅可能也是2%或3%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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