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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繳清房價,卻申請房貸來退所得稅,划算嗎?

jackelhou wrote:
以年收入70萬,扶養母親一人,使用標準扣除額來計算
(700,000-104,000-76,000-82,000*2)=356,000
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為356,000*5%=17,800 元

房貸200萬,年利率2%,房貸利息全年為40,000元
若樓主沒有其他列舉扣除額
還不如使用標準扣除額
所以利用房貸利息扣除額來退稅這種說法
只是用來唬不懂稅法的人用的......


先拿出你去年的申報書來看看,
房貸抵稅必須是列舉扣除的方式申報,如果你是用標準扣除額就不行了列房貸了。

如果你的利息支出是40000,需減掉你和你母親兩人的利息收入(假設有18000),
所以你能申報房貸支出是40000-18000=22000,
如果你是適用13%的稅率,你每年可以省22000*13%=2860,
如果你是適用6%的稅率,你每年可以省22000*6%=1320,

所以要看你和母親的定存和活存的利息有多少,
如果你是要向銀行借錢來的目的是投資的話那是一回事,
如果是要省稅金,可能有限,你去貸款銀行也會收你一點手續保險費用之類的吧

贈與稅:如果直接拿現金的話,稅捐處不知道也查不到,
但如果是用轉帳或支票的話,你就要注意了
先感謝板主開版&各位大大的回復,因為阿貓最近也有相同的問題,讓阿貓受益良多
若現金可以一次還清,好像還清也會有問題喔
因為~政府會查你怎麼那麼有錢,前從哪裡來的,這樣被查總是不大好,樣小心微妙


原來L大跑來這邊

您的算法有點複雜 小弟簡化一下 看我是否理解有誤

假設我貸500W 一年利息約10W, 如果我沒弄錯的話 我明年繳稅的時候 我的總收入可以扣掉10W, (其他扣除部分先不管) 按照這個金額去繳稅 省的稅是指這10W因為已經支出給銀行了 所以這10W不用再繳稅


大家都說利率很低很低 但我收到帳單 一個月繳兩萬多 其中利息就要八千多耶 也就是說沒做什麼事 銀行每個月就要從我口袋賺走8K 耶 若是可以現金買房 一年我就省下10W 可以吃多少頓大餐 買多少有的沒的非民生必需品阿?? 利率低歸低 假如界的這500W不是因為購屋 假設拿來投資 其實很可怕 運氣好漲停 瞬間賺35W 當然爽到暴 但反過來若是跌停 靠 現賠35W ( 要存多久阿?? @@ ) 可能小弟心臟小顆 輸贏超過10W我就很緊張

搭個順風車請益,如果所得三、四百以上,這麼做是否比較有益?另貸款年限是否也應該縮短更好?聽香港同事經驗是跟銀行談一年期貸款,每年還清從新貸過,利息還越來越低條件越好,不知道在台灣是否有短期型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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