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Jack~ wrote:相信這裡的樓友應該都...(恕刪) 但三億還是被銀行拿去周轉運用。你不如拿三百萬出來請人天天到那家分行鬧事,請兄弟天天跟著那間銀行的高階主管,跟到他登門道歉認錯賠償,有意義多了。
localuraki wrote:這就是有錢人會是有錢...(恕刪) 哈哈錢的來源不同 想法不一定一樣很多有錢人是靠自己賺來的話當然會對小錢計較但是對於一夜暴發戶來說心態上就不太相同了想要花得太多了會開始滿足自己的慾望根本不會去想稅的問題或許等錢慢慢少了才開始注意
四億哦~扣完稅金剩三億二千萬好了二億在台北市買房地產 全部付清不貸款 收租金八千萬元定存 分二十間銀行存 每間400萬 不是躲稅金 而是怕銀行倒掉...三千萬買黃金首飾 金條等等的 放家裡...剩下一千萬弄台二手六速手排NSX回來開 其它的 放銀行備用二億大約可以買12.5間三十坪 單價60萬元的公寓一間自住 算11間1間每月租金2萬 11間一年是264萬1間每月租金1.5萬 11間一年是198萬八千萬定存 以0.5%計算一年約40萬以上二者合計 一年收入約300萬至240萬左右六年可以再買一間公寓回來收租金...且 11間房產 將來老死後 遺產稅可以省很多..三千萬的黃金首飾跟金條 是預防台海若戰爭時 在房地產跟現金全部不值錢時可以用來換房產跟米糧 甚至保命用....(美鈔? 打戰時 黃金比美鈔好用 XD)最後買台計程車 來去當快樂運匠~0857林北有錢 無所謂 XD================又天亮了 該討生活了
localuraki wrote:...拿三百萬出來請人天天到那家分行鬧事,請兄弟天天跟著那間銀行的高階主管...(恕刪) 這提議好像也不賴喔...但是違法的事情不敢做....我還是用定存..用一個阿Q式的報復就好了.......阿--突然想到之前有一個新聞.在高雄有一個有錢人和某百貨公司有禮券消費上的糾紛.然後那個有錢人.每週六日都到百貨公司門口去發愛心便當給遊民...遊民拿了便當後就會進入有冷氣可吹的百貨公司裡面去吃便當..造成該百貨公司極大的困擾.....這一招.好像也不錯喔..還可以做善事.
大額存款的利率不是很低嗎?除非你分作n家銀行,每家存幾百萬…其實樂透背後的銀行都會安排理專,大部分會推薦買債卷基金,我是完全不跟上帝玩骰子,從來不買樂透,所以絕對不會是我中不過我覺得,不如開始到處找台北店面,買個一二十間,一間一個月就收幾十萬了又穩當、純利又高,不過就是挑好地點,不要有租不出去的問題…
acelucifer wrote:四億哦~扣完稅金剩三...(恕刪) 這樣雖然可以避掉利息收入的稅金,但卻來了地價稅跟增值稅、房屋稅,三五年內無所謂,時間一久就很恐怖。我記得房租收入好像也是要課稅的...有錢人會避稅不是沒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