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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的一種商品

應該就是大大寫的商品了,
朋友也有打去銀行問啊,
銀行只是很官僚的說,我跟你父親已經簽了信託契約了哦,
老人家那懂那是什麼商品,
當初跟他說就是個類定存,
也沒說會虧損,
而且理專做的期間都是一個星期,還說什麼保本,結果什麼都沒有,
害得老人家的老本就被兩次的轉換中損失了一成,


不要老是這樣酸人,
現在的銀行跟以前又不一樣,
銀行以前只是用來存錢,
現在銀行什麼商品都賣,也不管客戶屬性,
反正知道你有錢就賣,
很多人不是因為理專是正妹,
有些人只是被煩到不得不簽,

今天我去中國信託,
理財櫃台有位先生,他也告訴理專他戶頭的三十幾萬是準備要買車的,
理專還是硬給他推還本型意外險,
一直告訴他一年三萬元,不會造成你太大壓力,
二十年到期就可以把錢領,
他都沒想過,客戶如果付不出錢呢???

看你的文字敘述...
直覺妳爸買的那商品應該是"雙元貨幣的一種"
有點類似連動債+選擇權+外幣兌換匯差...
投資標的是兩種貨幣兌換的匯率漲跌與稍高一點的利息
賺不多.賠也不多..但天期短.本金週轉快....但是..手續費還是付的一樣多
這種商品之前在外商銀行很多..
現在本土銀行也開始跟進..
不懂選擇權與交換匯率的話--強烈建議別進場!
補充樓上的,

若是短天期商品通常是設計為保息不保本的,

即買一個固定受益的商品(定存)+賣出外幣選擇權,

懂選擇權的人應該知道,賣出是獲利有限,但風險是無窮的。

所以若對外匯市場及選擇權不是很懂得要小心啊!!

艾麗絲夢遊仙境 wrote:
應該就是大大寫的商品...(恕刪)


若該名理專以類似定存的方式誤導投資人,這說真的已經違反了銷售的規定。

(依銀行辦理結合存款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結構型商品業務應依規定辦理的第三點第一段;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06.02金管銀(五)字第09850004910號函)

只是規定歸規定,效力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

但可以試試!
針對版大個案,建議如下:
1.提醒令尊不懂的商品不要買,即便理專要銷售金融商品時,子女最好陪在旁邊聽一下,順便學習新金融商品。
2.請令尊直接告訴理專,請她幫忙做定存就好,或者由令尊自己直接去櫃檯辦理定存。
3.直接將錢搬家到郵局或公家行庫做定存,避免理專的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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