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26從事海上工作(今天公司的船燒了.......還好不在那條船......現在在家休息吃自己....快兩個月了....)一個月薪水6位數(以時間算一算沒多少錢.......全部都在海上)缺點:1.責任制(做不好就完蛋....)2.星期六跟星期天還要上班(機器全都在運轉....)3.下班也不能準時(有時要搶修設備....)4.離家又遠(根本不在家...)5.三餐吃公司(有的大廚煮的像餵豬一樣......哈哈)6.同事抽二手煙(機艙引擎像大煙囪....)7.每天洗三溫暖(工作環境大約40幾度....)8.機器運轉聲超大(同事之間講話要用喊的....)9.下船休息沒薪水(好像不是公司員工.....還要自己去打工.....哈哈)雖然薪水高(但不是人幹的......)其實現在經濟不好(一個月能賺三萬已經算不錯......還有很多人找不到工作....)希望休假股票能讓我多賺一點......哈哈
白色之瞳 wrote:要看你生活在哪個縣市...(恕刪) 小弟今年30月薪20900實領1天要幹12小時(有時8小時)月休5天很不幸剛好在消費指數最高的台北.真的覺得台灣沒救了記得高中去電腦公司打工周休,1天8~9小時月薪還有23000~25000現在..唉現在有工作是好事待遇有30k的更是好事千萬別想跳更高薪的地方(你也要有這能力跟暴肝的功力)不然真是下場,越跳越低
小弟不知道這是誰的問題 如果今天老闆只給一份薪但不只給一人份的工時或工作小弟是直接走人的 老闆要你做非你份內、或超過 8 小時間的工作可以請加錢 不然請另請高明,或多請一個『老闆本應該要請』的人而你要有自信︰老闆一整年找不到可以取代你的人 如果隨便一個某 A 或某 B,可以在一個月內就取代你這種工作也不必去了 給『隨便一個某 A 或某 B 』去即可 - - -今天老闆叫我作 A + B 兩人 ( 或兩個時間 ) 的事情老闆就不應該只給我 A 的錢;B 的錢就被老闆自己吃掉了 要不老闆必須給我 B 的錢,要不老闆必須把 B 補來不然我就走人,老闆還是要回頭去找 A 跟 B 兩個人而如果多我一個失業率,就可以少 A 跟 B 兩個人的失業率那我『本來無業』還比較輕鬆自在 那個『業』給 A 跟 B 兩個人去『就』好了 本來無業,何苦『就』業 本來無業,何苦『創』業 業本來就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必須是『某 A "加"某 B 』的那麼何苦還要去『屈就』它呢 何苦還要去創造它呢
對文字的對錯這麼不計較, 那工作的薪水也不用太計較了...我 29 歲才開始第一份正式的工作, 也是三萬多起跳, 工作兩年後結婚,兩個人一起省吃儉用, 現在在中和也有一間房子, 一台車, 也買得起一台十萬元的腳踏車。所以事情沒有絕對, 人生是一場馬拉松, 起薪三萬也是可以變 Double, 全靠自己的心態和努力請樓主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