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balized台客 wrote:若是台灣有分公司的外商是不是可以要求薪資分兩邊拿呢?會不會比較划算? 如果你們大陸公司也是全額申報你的薪資,那分兩邊的確會少繳一點,因為台灣的稅率還算低,不過如果你的金額高的話,萬一被台灣國稅局查到可能會將你的薪資自台灣分公司的費用裡剔除,因為你實質上都在大陸,這樣就變成你的薪資費用在大陸和台灣都沒辦法承認,就看公司願不願意了。
大陸的稅真夠重的了!小弟最近也拿到一個offer,不過是local缺,所以要自理稅/房/交通...也由於是跟台灣沒有瓜葛的外商,所以也只能乖乖繳稅了。HR有口頭確認說我只繳所得稅,沒有其他稅的支出了,倒是沒有提到公積金的事,想必是沒有的。所以應該就是4800的扣除額了吧。過了好幾年的免稅生活,要開始繳了。常言道:出來跑,總有一天要還的。只是台灣的國民年金真是討厭死了,加入什麼工會的現在又查的緊,真是有機車到!
樓上的 確實有公積金這個政策沒錯但是外籍(非中國公民)是"得"加入, 而非"應"加入我週遭及老婆所所處的聯合國公司, 沒聽過有誰(外籍)公司有給住房公積金的這算是外籍的優勢我建議你從津貼的角度下手, 四金? 留給陸籍的人去累積吧其他什麼稅前稅後的說白一點 要看自己能創造多少價值別忘了彼得原理
其實要看該公司是否有在大陸登記營業。我之前就曾在一家美商工作,但這家公司在台灣沒有登記,薪水直接發美金,沒有勞健保,名義上是無業。工作合約直接跟美國公司簽顧問約。不用繳稅還蠻爽的。可惜911之後沒多久就倒了。
如外商公司一般都會依法實質會報你的收入!但同時公積金對你也是合法的所得,只是HR如何跟你討論你的薪資了.另外,薪資所得是USD or RMB 也是要注意,我們一直領USD 但是又必須在CN生活,10年下來縮水不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