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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與遺囑"特留分"的問題

ChipDale wrote:
不一定,這代表他放棄...(恕刪)


感謝各樓層的建議
不過...如你所說...小弟父母仍健在...故收養這個選項不在考慮的範圍

小弟另想就買賣贈與請教一下

如果用買賣的(應該只是形式上的買賣)...日後是不是會因為買時價格較低...而需支付較多的增值稅?

如果用贈與的...贈與稅和上面的增值稅哪個較低?
其實也沒那麼麻煩
一般房子要過戶還是得麻煩到代書
有問題到時候再問代書就好了
以我自己的經驗
如果擔心到特留份那就是怕死後
有人說好了不要還反悔
不然一般有情有理講
也不需要講到法了
如果要生前給
那可以贈與加買賣
扣掉贈與的部分其他用買的
這種事代事它們處理太多了
那種方式比較好一問就知道了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增值稅跟形式無關跟移轉過戶有關
所以,如果是『買賣』,因為你跟你叔叔非二親等,所以只要資金流程正確,那麼你就會被認定買賣,而無贈與之虞。
贈與稅現在也降到10%了,然後一個人有220萬的贈與稅額度,除非你叔叔來日方長﹙超過2年),不然的話,贈與算是個不錯的方式。
katsumi wrote:
一個人有220萬的贈與稅額度...(恕刪)


一個人好像只有111萬喔
如果要給小孩應該是父母二人加起來才有222萬吧??
不過 沒記錯的話 房子不是用公告地價計算嗎
一般房子公告地價110萬算蠻大的
現在贈與稅已經改為免稅額220萬了
而且稅率不管金額多少一律10%
遺產稅也一樣的稅率10%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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