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述國稅局網站,現應有配有及子女共2名繼承,所以
免稅額1200萬
扣除額第1.2.6三項=4450000+450000+1110000=601萬
合計1801萬
所以被繼承人的資產若大於1801萬,會被課遺產稅
其中房地產是以公告價值(不是市價),所以價格應還好
另最近國稅局對於遺產稅加強查緝,對於去世前後所動用及變更所有權之情形往往以補稅直接開罰
固若要動用被繼承人(你父親)的相關資產作為喪葬相關支出,也需一併納入遺產稅申報(應扣除額有111萬)
另外若你父親負債確定大於資產,建議辦理拋棄繼承
若不確定資產與負債,或可選擇限定繼承
相關問題及申報方式,可以直接電話詢問國稅局及法院諮詢
爸爸的後事今天已經告一段落了,
下禮拜的三天工作日我會盡快把爸爸的資料都處理完,
現在想請教的是:
目前我已請親戚把爸爸名下股票都掛賣掉,
已經變成現金在爸爸的約定帳戶裡了,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不良影響嗎??
那些股票大約賣了約四十幾萬,
這筆錢應該還在爸爸帳戶裡,
我並沒有去做提領的動作。
另外還有8600股的寶建(好像是寶成建設)已經查不到了,
好像已經下市了,請問這股我還需要有什麼動作要做嗎?
親戚要我趁爸爸的身份證還沒繳回前去把爸爸名下一台舊汽車跟機車都轉至我名下,
避免以後較為麻煩,請問我這樣做可以嗎??
目前這樣動作還沒超過上面一位熱心的人所說的220萬的額度,
因為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
希望有類似經驗的人能不吝指教...
幻翔天 wrote:
瞭解,感謝兩位的熱心...(恕刪)
1.限定繼承原則上繼承的資產是不會有變動的,但相關被繼承人的資產與負債都需由各方自行查證,所以你父親若有借他人錢,需你舉證,反之就需由債權人舉證.所以限定繼承為何由法院公告催示,就是要向債權人說你父親已經過逝....,
故
資產繼承多少需視你們掌握多少
限定繼承只是保障萬一你沒查到的負債
各法院應該都有
http://uld.judicial.gov.tw/1-3.%A6p%A6%F3%BF%EC%B2z%AD%AD%A9w%C4~%A9%D3.htm
2.查詢銀行
可以到聯合信用中心(針對往生者查詢)可郵寄辦理
建議臨櫃辦理(先打電話確認須帶何證件)
http://www.jcic.org.tw/doc/consumer_form_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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