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dy Y. wrote:就事論事 就是刁民闖...(恕刪) 在我看來,是一個守法的好市民,停紅燈遵守交通規則停了二十年,結果警察自己來說要把紅綠燈收掉,也不管交通局怎麼講,然後還說不然你不要出門啊再來啊,好笑跟假中立就解釋完了,我覺得不好笑也沒有假中立,該解釋為什麼要人家洗洗睡吧?
aii0gb0 wrote:在我看來,是一個守...(恕刪) 在我看來,是一個路口一直沒有紅綠燈,某刁民走了二十幾年,現在有了紅綠燈,刁民說“我走了二十幾年,它就是沒有紅綠燈!現在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警察不許開我闖紅燈的單~ 如果堅持要開,必須把所有違停的、沒戴安全帽的、超速的全都一起開單 罰完他們才能開我的,不然就是不公不義!”
我只是覺得這些政治人物很壞,總是愛用一些很極端的字眼來挑起人的情緒,甚麼正義、什麼改革,等等,當一個制度已經不適用,本就該修正或調整,我個人覺得這根本與正義改革無關,我覺得老百姓很無奈,政治人物只為了選票,而錯失很多時間來去修正這些其實早就該修正的不適用制度,導致到了火燒眉毛才來用最極端的方式強行修改,講來講去老百姓就是無奈,雖然是民主投票國家,也沒有為台灣投出一個更好的未來。
Paddy Y. wrote:在我看來,是一個路...(恕刪) 保險公司應該也蠻想要套用政府的邏輯。舊保單的給付太高,造成保險公司的財務壓力,所以對本保險公司新保戶(在職軍公教)以及對其它保險公司的保戶(勞保保戶)不公平,因此要砍舊保單的給付,不砍的話支付舊保單的帳戶就會破產了。政府這邏輯太棒了,可以開放給民間公司一體適用嗎?
Paddy Y. wrote:在我看來,是一個路口...(恕刪) 你要怎麼這麼認為也是可以啦,你有你的見解,我也確實就事論事,不像你那麼喜歡玩紅綠燈,又喜歡學鸚鵡學人講話不是我要拉全體國民下去,是年金改革對象本來就是全體國民,我如果怪警察不開單,那也只是剛好怪他挑事做,沒有克盡職責全部抓起來,會改革到你,你跳腳了嗎?一直焦點在軍公教?我也支持改革啊,我也是年輕世代軍公教,民國97年算吧?政府說以後要繳多領少甚至領不到OK啊,但是84年以前說好的不能動啊,哪怕只是用說的,因為聽你政府的話進來付出了!不然你還我時間啊?我當初進來就是相信你之後會照當初說的方式善待我,信賴保護原則的意義是這樣吧?不是用來維護以前的利益吧?今天還在職的看你政府這樣做何感想?今天政府可以言而無信,以後可不可以其他事情公告寫這樣,去做也是這樣,結果該給你回報時說:好啦,你委屈點就這樣?不要以為跟你沒關係,只要大法官解釋有前例可循,只要說共體時艱,反正憲法也沒規定,一切都不違憲還有啊,不管改革什麼,是不是先問政府,「時艱」怎麼來,而不是先讓政府「共體」,現在就是一直「共體」,都沒看到政府怎麼讓臺灣不會「時艱」啊,還是直接共體完就不會時艱?跟你說,我不相信,你呢?最後,你那麼喜歡用刁民,會不會是反應你心中實際的人格?阿你的洗洗睡呢?
llyujen wrote:保險公司應該也蠻想要...(恕刪) 我更想以後去買東西吃東西假如原價50丟20,說共體時艱欸…要一視同仁啊,政府說這樣可以啊~我知道你價目表貼50啊,可是法律又沒有規定你一定要賣50
年改完成了嗎?勞工、老農、漁、國民年金的改革動了嗎?這些年金不是已破產就是快破產為啥不改?有何理由說改革已完成?單論老農津貼一項老農津貼不僅不敢動,還放寬領取資格。老農津貼,由政府編列預算,農民無需繳費,完全由稅金支付。今年元月起每月可領7256元。農委會編列預算,用納稅人的稅金支付老農津貼,每年達500多億。老農有老農津貼可領軍公教勞工家庭主婦為啥沒有這種津貼可領?只有老農對國家有貢獻,軍公教勞工家庭主婦對國家就沒貢獻嗎?每年花費稅金500多億債留子孫是負責任的做法嗎?為啥不改?所謂年改的公平正義究竟在那裏?蔡英文總統帶領的民進黨執政團隊瞎了眼沒看到嗎?按這裡檢視網頁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微幅放寬老農津貼排富標準,老農津貼調整排富規定與國民年金標準一致,申領者不再因土地公告現值調整後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而無法請領。農委會估計,這項修法約影響二百人,這也是現任閣揆林全最後一次主持院會所通過的法案修正。目前請領老農津貼人數約六十一萬九千多人,去年發出五百多億元的老農津貼。修法後,農委會估計每年增加約一億多元的財政支出。每年五佰多億的花費需要多少月薪30k以下的年輕人繳所得稅才能湊的夠?月薪30k以下的年輕人以每人每年繳1萬元所得稅金計算(事實上大部份是免稅的)要湊500億元需要500萬月薪30k以下的年輕人才能湊足(500億元/1萬元=500萬人)年輕世代不要以為你們繳的稅能夠養活多少人單是老農津貼就把你們繳的所得稅金吃光嚕
Paddy Y. wrote:在我看來,是一個路口一直沒有紅綠燈,某刁民走了二十幾年,現在有了紅綠燈,刁民說“我走了二十幾年,它就是沒有紅綠燈!現在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警察不許開我闖紅燈的單~ 如果堅持要開,必須把所有違停的、沒戴安全帽的、超速的全都一起開單 罰完他們才能開我的,不然就是不公不義!”...(恕刪) 只要戴上帽子.就可以肆無忌憚闖紅燈還可以指責別人闖紅燈享特權.現在還很有理由的大聲斥責別人為什麼以前就可以戴帽子.報上名號後就可以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