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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買台新金 (2887)嗎?

法院判決的內容 可以說是字字斟酌(四平八穩不得罪.但也少了擔當)

而張部長 說對了一事(就是雙方有輸有贏)


台新這邊力求的是在(24屆董事會)所受的委屈

而法官這邊 也只能說是以客觀沒有偏袒的證據來推判


其實重點 就在於下一屆的改選

財政部這方的立場 已經法院認為不被允許 再妨礙台新當年依據(入股即主導經營權)之契約的前提

所以自然已就沒有求償新台幣165億元的理由



什麼鳥判決, 不痛不癢 .....簡直是雞肋判決

還期待會漲停的說
看來只能等明年董監改選再沖回之前的跌價損失了?
這真是最爛的結果,公司淨值虛胖,又不能合併,爛透了!
前曾主委也說話了.....

他是說整體看今日判決結果 台新只贏得確認契約存在 但其餘皆輸

往後在財政部不干擾下.. 董監改選就各憑本事了

至於未來..
他仍建議 讓新政府與台新協調 ex.可否增加持股


我倒覺得...
1.彰銀想增資
2.龍巖集團持股的態度

這是一個影響不小的變數..特別是(2)
v5950065 wrote:
http://tpd.judicial.gov.tw/?newsType=2&SEQNO=223260
(恕刪)


本部持股在未出售前,如得標投資人仍為最大股東者,本部將不改變由最大股東主導彰銀經營權之政策。
判決書好長好長
法官也承認契約存在
可是契約裡最關鍵的這三個字在判決書完全沒提到啊
法官居然說財政部沒違約
台灣司法真是讓我絕望

留級的米蟲 wrote:
本部持股在未出售前...(恕刪)


以目前的判決結果,如果下一次董監選舉,財政部再玩一次同樣的把戲,會有甚麼問題嗎?

台新金再告一次財政部,判決直接參考前一次,台新金下一次董監改選再繼續努力

所以上一次的損失就只能含淚吞下去

不知該說是誰高明了

DeNASTARS wrote:
前曾主委也說話了....(恕刪)


讓 2 主導彰銀開啟冥間儲匯業務好了

該怎麼辦才好啊 wrote:
以目前的判決結果,...(恕刪)


最關鍵的三個字在判決書裡完全沒提到
這就是台灣的法官
所以我對台灣司法絕望了
這樣看起來165億備位求償是拿不到了

財政部也不能妨礙下任彰銀董事改選

同樣的把戲沒辦法再玩了

除非台新金不是最大股東

現在看龍巖所持的股份支持哪一方(龍巖的態度很重要

大家各憑本事的意思

老實說 大家都一贏一輸

只是財政部被約束不能玩老把戲搞人家

不過林全當行政院長

相信對台新金是比較有利的

真是太失望了,難怪這個國家不會進步,官員擺爛胡鬧,司法又沒擔當,會的只是寫作文。X的,納稅就是養你們這些官員寫作文,我女兒作文都寫的比你們好,也難怪照相大會移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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