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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買台新金 (2887)嗎?

owenwang2010 wrote:
輸了又怎樣..?
虧損去年就一次性提列了...
這案子早就是個雞肋..到下次董監改選都不會有結果..
有誰因為這點投資台新金了...?


本來就是個雞肋議題..
不知道有甚麼好High的..
這次的判決對台新的好處只有下次董監改選的贏面會大些而已..
專注本業吧..

其實這個訴訟 看來有點多此一舉

台灣 就是老是出在顏色

不然 以正常來說 一切都該回歸契約精神走

520後新政府的財政部立場會是甚麼? 不見得會與這種判決方向不一致!! 唾棄惡搞.回歸白紙黑字本是原則
這個判決的結果就是跟你說,民不與官鬥~穩輸

即使你再有理,你也只會贏了面子,輸了裡子

繳了巨額裁判費,最後換來你(台新金)要自己好好努力,我(法院)有跟他(財政部)說 "你不要阻礙他了"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我覺得還不如判敗訴...(恕刪)


講解一下這個案子為什麼法院這樣判,這跟台新求償聲明的排序有關,學理上稱階梯訴訟
當前順序聲明無理由才要審酌備位聲明,台新第一順位聲明是請求董事席次回復原狀
當第一順位無理由,法院才能審酌第二順位求償165億
今天第一順位法院認為有理由,也就是財政部應該回復台新的董事席次時,第二順位聲明應該是毋庸裁決的,可是法院卻做出了無理由的判決,自然有裁判上瑕疵啦,台新也可以上訴。
不過就目前來說,台新最希望的目的已經達到,會上訴的是財政部

有主文全文嗎?

看新聞寫:
被告(財政部)在原告(台新金)仍屬彰化銀行最大股東之期間內,不得妨礙原告當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過半數董事席次

從這邊看起來應該是台新勝訴沒錯,既然先位贏了,備位的天價賠償就不用判,應該不是敗訴吧
柴犬君 wrote:
講解一下這個案子為什...今天第一順位法院認為有理由,也就是財政部應該回復台新的董事席次時,第二順位聲明應該是毋庸裁決的,可是法院卻做出了無理由的判決,自然有裁判上瑕疵啦,台新也可以上訴
可是法官不是判第一順位的請求也駁回了?!
以為林全主政台新金就有翻盤的可能!
散戶們特性一直都是天真活潑又可愛!
這個判決目前看來就只有這段話"被告(財政部)在原告(台新金)仍屬彰化銀行最大股東之期間內,不得妨礙原告當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過半數董事席次",所以,財政部沒輸,台新金沒贏,法院或者是國家賺了裁判費的八分之七。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可是法官不是判第一...(恕刪)


台新第一順位請求是回復原狀,法院判決台新勝訴
http://tpd.judicial.gov.tw/?newsType=2&SEQNO=22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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