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wayslee wrote:
我是覺得本來就不相等呀
因為原本股東資金已進公司,所以享有的權益理應多於除權後新股東資金再進公司者。
好像100萬買了一間房子
收租一年收到10萬
先假設無價差
某乙要跟我買,我只能賣90萬
房子估價少了什麼,為什麼只能賣90萬?
還是疑惑中...(恕刪)
這位網友
你的命題還是邏輯上出了問題
首先,原股東的權益早就透過股利發放收回部份權益
自然帳上獲利已經順勢減少了(保留盈餘減少)
從此以後和購買股票的新股東同享相等權益
特別股股東例外
另外你舉房子的例子
也是一樣
收租與否並不會對價值有太大的差別
但是會對價格有所影響
不見得是因為收租
把所收的租金扣除才是市場價格這句話是錯的
有可能其它原因改變市價
所以你上面的問題
還是一樣的迷思
價格與價值沒弄懂
資本利得與孳息的概念沒有理解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