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達銘 wrote:我是個單親爸爸,住...(恕刪) 如果~~~你把房子租人 自己跟小孩租比較小 也便宜一點的房子如何??房貸2萬1 如果自以房子租人的錢算1萬3~1萬5(大概) 然後自己租一萬以內的 這樣每個月還能多3一點錢能挪用 但是請慎重挑選房客而且你去年才購入 賣掉是不是要繳房子奢侈稅阿45%也 這點我不太清楚 要靠其他大大
徐達銘 wrote:我是個單親爸爸,住台...(恕刪) 你67年次了,已經40歲貸款30年也要70歲才能環完的緊迫人生,15年後孩子上高一你就知道什麼叫養孩子真正資金再哪了,別忘了40歲體力已經開始走下坡了,希望你的工作不是靠勞力
如果你認同房市後續不佳你可以這樣作1.房子處理掉 拿回現金300萬2.300萬投入穩定殖利率5%的投資標的例如:中華電信3.每月五萬薪水+一萬股利 養一個省點用應該還能存些錢4.待房市落底 逢低再買進反之你覺得臺灣房價就是驚驚漲那你應該死抱不放把房子出租轉現金渡難關
五萬減掉全天的至少也要兩萬元以上,加上房貸兩萬多,生活費扣一扣真的還是很難度過還是建議房子租人,去買租便宜的小套房,等小孩開始讀書不用保姆時在搬回來 wamzt wrote:您好: 我的感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