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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課稅政策出爐~~~~~

英大,這些股票如有分配股利,未來用乙案一的方式,也能有8.5%的可抵扣稅額??如有覺得很奇怪....

英英間LKK wrote:
特別股股利的前提是...(恕刪)

cliff2010 wrote:
還是有很多疑惑,例...(恕刪)


ETF本質是基金,
我猜不會算在乙案可扣扺的8.5%內

不過又想到乙案8.5%的這個數字,讓不會是營業稅17%減半

但如此說來營業稅要調漲,
那怎麼能用8.5%當乙案可扣扺率呢



何患無 wrote:以前兩稅合一,公司繳的稅算是股東先繳的,所以股東最後計算不用繳那麼多稅,會退稅。
未來兩稅合一取消,公司繳的稅不再算是股東先繳的稅。股東就沒預繳稅金可退稅。
..(恕刪)


不是這樣解釋,是公司發給股東的股利已經繳過稅,不能重覆課稅,因此可以扣抵

兩稅合一取消,就是和二代健保補充稅一樣,由行政機關提案立法院立法或修法,通過後,用法律來坑殺散戶和小股民,其實這種不合理的法律,是可以申請釋憲的,參加除權又不保證填權息,一直在股利拔鵝毛,剝皮,我永遠記得張盛和說的,拔一點鵝毛鵝不會死,那現在又拔一直拔,冬天來了,也會凍死吧




金融與投資/稅
兩稅合一 
係指將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稅兩種稅目合而為一。實施兩稅合一制的目的在於消除營利所得兩次課稅的現象,在概念上認為公司為法律的虛擬體,不具獨立納稅能力,只是為把盈餘傳送給股東,不應重複課稅。

目前財政部決定採用的兩稅合一制是「設算扣抵法」,意即公司所繳納的營所稅,在股東繳納股利綜所稅時可以全部抵繳。舉例說明如下:

假設A公司繳納8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300萬元,稅後盈餘800萬元,在繳納所得稅後分配該800萬元盈餘,則300萬元為股東的可扣抵稅額。若該公司共有股東10人,每人股權占十分之一,每一股東獲配80萬元股利淨額,並可獲配的可扣抵稅額為30萬元。現若甲股東其應申報的股利總額即為120萬元。如股東適用的邊際稅率為40%,應納稅額為48萬元,可扣抵稅額為30萬元,故股東僅需再補繳18萬元;若適用的邊際稅率為20%,應納稅額為24萬元,可扣抵稅額為30萬元,故股東尚可獲退稅6萬元。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現行兩稅合一制度

假設某公司可扣抵比率17%(減半扣抵8.5%)

領股利50萬(補充補費先不計)

可扣抵稅額(預繳稅款)4.25萬

股利總額是54.25萬

這4.25萬是現行兩稅合一制度下

公司幫你先繳給政府的稅款

做為隔年申報綜所稅抵扣或退稅用


未來取消兩稅合一制度

如果股利憑單仍然有這筆4.25萬可扣抵稅額(預繳稅款)

股利總額一樣是54.25萬

代表和以前相同可以退稅

如果沒有這筆4.25萬可扣抵稅額

代表8.5%上限8萬就單純只是抵減用

股利總額是50萬

股東已經沒有預繳稅款


所有股東的預繳稅款都是0

既然是0沒有繳稅

當然沒有退稅

劍神路亞 wrote:
現行兩稅合一制度
假...(恕刪)



您要不要去看一下股利發放通知書
和我在您上面寫的那篇說明
兩稅合一扣抵率不是您說的會先扣股東股利後再讓你去抵
是發給股東的股利已經繳過稅,所以可以抵扣
再因每家公司行業別不同,所以每家上市公司的可扣抵率有差異

可扣抵稅額並沒有先扣股東的股利
會扣到的是匯費或股利超過2萬時代扣的二代健保補充費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mdboy wrote:
您要不要去看一下股利發放通知書
和我在您上面寫的那篇說明
兩稅合一扣抵率不是您說的會先扣股東股利後再讓你去抵
是發給股東的股利已經繳過稅,所以可以抵扣
再因每家公司行業別不同,所以每家上市公司的可扣抵率有差異

可扣抵稅額並沒有先扣股東的股利
會扣到的是匯費或股利超過2萬時代扣的二代健保補充費


你說的都是現在兩稅合一制度的做法

兩稅合一

兩稅合一

兩稅合一

很重要講三次

未來取消兩稅合一

取消兩稅合一

取消兩稅合一

取消兩稅合一

很重要再講三次

規則和現在兩稅合一制度不一樣

公司繳的營業稅和你個人綜所稅

兩稅合一制度下綁一起

取消之後就互不相關


不要用現在的兩稅合一制度的做法

解釋取消兩稅合一制度的做法

英英間LKK wrote:
若立法院通過乙案-...(恕刪)


不管過甲案或乙案兩稅合一都會取消
以往會有退稅是因為你拿的股利中
已經包含上市櫃公司事先上繳政府的稅金
所以才有可扣抵稅率,計算後甚至還可以退稅

但乙案的8.5%可扣抵稅率跟上限8萬元的天花板
稅率跟上限的制定不知道是經過什麼精算
猜測應該最多就全部抵免到「零」而已
劍神路亞 wrote:
現行兩稅合一制度
假設某公司可扣抵比率17%(減半扣抵8.5%)
領股利50萬(補充補費先不計)
可扣抵稅額(預繳稅款)4.25萬
股利總額是54.25萬
這4.25萬是現行兩稅合一制度下
你先繳給政府的稅款
做為隔年申報綜所稅抵扣或退稅用
...(恕刪)

爭議在
……>不是你先繳
是該公司繳的


該公司發給股東的股利已經繳過稅ok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mdboy wrote:
爭議在
……>不是你先繳
是該公司繳的
該公司發給股東的股利已經繳過稅ok


你真的很可愛

公司發給股東的股利已經繳過稅

這叫營所稅

兩稅合一制度下

營所稅和綜所稅綁一起

取消兩稅合一

營所稅和綜所稅

沒有綁一起

公司繳營所稅不管%數

和你申報綜所稅

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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