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達瓜瓜 wrote:我問卷商的承辦,他們也無法確定 股票借卷人是誰,有沒有賣出...但根據他們的經驗,通常是會賣出.
可確定收入是 借券...(恕刪)
據說兩家劵商的回覆, 除息前,借劵費率常可以談到很高,除息後,可能就沒有. 我也不清楚為什麼...也許是很多散戶,想要賺取 8.5%的可扣抵稅額,會在除息前,提前 call回 借劵, 迫使 借卷人必須透過卷商,開 高價去找劵? 借新還舊,也算是 賣出 !
借卷一旦成交,就開始日日夜夜,周末假日都要計算利息.
借券用途為何?
答:
(1)供客戶委託證券商賣出。
(2)供客戶返還借券或證券權益補償。
(3)供客戶融券賣出之現券償還。
(4)供客戶為認購(售)權證、股票選擇權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金融商品之履約。
(5)供客戶因應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實物申購 或買回。
我想這些動作,都算是 "賣出", 借新還舊,非實際從第三者買回, 所以 出借的新股票,仍是被歸類到 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