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想要納稅人 拿150億 不被公幹才怪 即使是林全當家 他也不會賠的
就算法院判 台新勝訴賠一百五十億 林全不抗告 自己想想 不被說官商勾結??
所以頂多拿回經營權 當然看獲利與配息 ?
拿到經營權 我也不會想買台新金 我會去買彰銀
合併一定是對彰銀有利 公股便宜賣你? 或便宜合併的換股比例 ?
彰銀>公股>民眾 賤賣是會被公幹的 (依照吳董事長 當初標特別股的說法 溢價買彰銀也在所不惜)
所以如果覺得判決會贏 應該是買彰銀 (台新金就賣出)
台新金要噴出的話 就是彰銀原價買回股權 (那就更不可能了)
還有星期三的融資四千兩百張 我對那個有疑慮 是誰買的 還是單純散戶買進 還是有特定人 (應該是11元~11.05成交)
上次融資暴增是10元左右 甩了轎就往上漲 這次還會在甩轎嗎?
sssb wrote:
前年認列損失148億,只是會計認列,前年賺的錢實際還是存在,就變成保留盈餘,所以贖回特別股是拿前年的錢,與去年賺的不相關,所以也就不會影響今年股利息發放。
只是帳上的現金變多了,不是保留盈餘
前年就是沒賺錢,是事實。
你開一家公司,年初花一百萬買車,年底車禍以後,
把破公司車賣了得到二十萬,這能說是你賺了二十萬嗎?
不是嗎,就只是資產變現,帳上現金變多了而已。
公司說到底,還是虧錢呀。
台新金的情況就是本業賺了80萬,把坑補好而己。
公司車沒了,帳上現金多了,總結下來就是白幹了一年。
台新金各項財務指標穩健,前年底喪失彰銀經營權後,依法認列148億元投資損失,由於無法成為股利配發給股東,148億元成為台新金的帳上現金,也讓台新金在規劃收回140億元丁種特別股時,有較多的運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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