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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所得 擬採20%單一稅率...

Jimmy Yang wrote:
印象中那時上台時,不...(恕刪)

一點都不謙卑。
根本就是...阿扁時期的做法(阿我就總統,不然要怎樣)

忌妒珊伯爵 wrote:
台灣政府太仁慈了現在才在計劃扣稅還僅20%...(恕刪)


你這個說法有問題,現今台灣的股利所得是那入綜所稅中,

所以你的股利+所得一起合併申報,領得越多到達哪一階段的級距就繳那一個級距的稅,

所以最高可以繳到45%的稅。

大老闆們大部分都是領股利,所以他們的綜所稅都會繳到45%級距的稅,

若把股利所得分開各稅變成20%,那大老闆們應繳的稅會從45%降到20%,

整整降稅了20%,但散戶就會被增加20%的稅。

因為散戶大部分都是受薪階級,股利與綜所稅合併申報的話,有時候還不用繳稅,

現在散戶不管綜所稅要繳多少甚至不用繳稅,以後股利不管領多少就要被扣20%的稅,

這樣你還會覺得政府太仁慈嗎?

所以你說台灣政府太仁慈是對大老闆們吧!對散戶是很傷的。

goldwing1800 wrote:
你這個說法有問題,...(恕刪)



我猜 他要不是 45趴那群 就是 不痛不癢那群

人民有賺錢 繳稅給政府,這個是天經地義
只是政府缺錢的同時,開源的當下也要節流嘛
不要只是一昧地想著要搶錢來做一些大餅計畫 圖利財團 圖利掌權者

大家也知道 又不是每檔股票除權息後都能填息....如果填權息了,繳這個稅也不是就不能接受
像我自己手上的股票,因為套牢 所以不得以只好參加2年除權息...領的股利也都併入綜所稅....都嘛逃不掉
這樣的鳥心情,豬頭官員知道嗎?豬頭學者知道嗎?

真的只能說這個是土匪才能想出來的搶劫辦法
這議題怎麼好像一陣子沒消沒息了,
只是我一直納悶幾個問題, 看看是否有人可以解答:

一般所謂分離課稅, 就是直接來源就地扣除, 就如同補充保費的做法,
因此同一個人如果開設不同證券帳戶, 股利金額都小於課稅門檻, 那不就課不到了?
除非你不設門檻, 不管多少都課, 可是這麼做大概反彈很大.
但如果你採歸戶計算, 不管是採個人還是家庭作歸戶, 而所有股利發放時間又不同, 難道要事後報稅時採年度方式總計算?
這麼一來就不叫做分離課稅, 跟併入綜所稅計算有何不同? 頂多稅率不同罷了


MyH0ME wrote:
因此同一個人如果開設不同證券帳戶, 股利金額都小於課稅門檻, 那不就課不到了?...(恕刪)


同一個人在不同證券公司開戶,在不同證券帳戶購買同一檔股票,

配股配息是會合併到你最先用哪一家證券公司購買股票的帳戶計算,並且該檔公司寄給你的股息分配單也只有一個帳號,

所以會被課到補充保費或者以後股利所得單一稅率課稅。

所以...同一個人不管你在哪一家證券公司開戶,買同一支股票股利都會變成合併計算。

goldwing1800 wrote:
同一個人在不同證券公司開戶,在不同證券帳戶購買同一檔股票,

配股配息是會合併到你最先用哪一家證券公司購買股票的帳戶計算,並且該檔公司寄給你的股息分配單也只有一個帳號,
...(恕刪)


原來還有這樣的規則啊, 慚愧, 我還真是沒這種經驗.
不過, 即使這樣, 如果採取股息發放時直接分離課稅, 還是有個問題,
不同股票, 或甚至同一家人用不同人頭開戶, 那麼免稅門檻便無法合併計算,
就像補充保費一樣, 是很容易規避的,
但這絕對不是政府可以接受的, 因為2%的話許多人也許懶得大費周章處理, 但20%可就不同了,
所以這部分不知道最後結果會變成如何...
沈寂一段時日是因為年金改革在立院火爆登場到休會!

財長上週有説了,等年改告一段落就是換税改
財長説話了,明天税改方案就出來囉

新會期拼優先審查~還沒放棄拼明年實施
不要課稅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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