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妒珊伯爵 wrote:台灣政府太仁慈了現在才在計劃扣稅還僅20%...(恕刪) 你這個說法有問題,現今台灣的股利所得是那入綜所稅中,所以你的股利+所得一起合併申報,領得越多到達哪一階段的級距就繳那一個級距的稅,所以最高可以繳到45%的稅。大老闆們大部分都是領股利,所以他們的綜所稅都會繳到45%級距的稅,若把股利所得分開各稅變成20%,那大老闆們應繳的稅會從45%降到20%,整整降稅了20%,但散戶就會被增加20%的稅。因為散戶大部分都是受薪階級,股利與綜所稅合併申報的話,有時候還不用繳稅,現在散戶不管綜所稅要繳多少甚至不用繳稅,以後股利不管領多少就要被扣20%的稅,這樣你還會覺得政府太仁慈嗎?所以你說台灣政府太仁慈是對大老闆們吧!對散戶是很傷的。
人民有賺錢 繳稅給政府,這個是天經地義只是政府缺錢的同時,開源的當下也要節流嘛不要只是一昧地想著要搶錢來做一些大餅計畫 圖利財團 圖利掌權者大家也知道 又不是每檔股票除權息後都能填息....如果填權息了,繳這個稅也不是就不能接受像我自己手上的股票,因為套牢 所以不得以只好參加2年除權息...領的股利也都併入綜所稅....都嘛逃不掉這樣的鳥心情,豬頭官員知道嗎?豬頭學者知道嗎?真的只能說這個是土匪才能想出來的搶劫辦法
這議題怎麼好像一陣子沒消沒息了,只是我一直納悶幾個問題, 看看是否有人可以解答:一般所謂分離課稅, 就是直接來源就地扣除, 就如同補充保費的做法,因此同一個人如果開設不同證券帳戶, 股利金額都小於課稅門檻, 那不就課不到了?除非你不設門檻, 不管多少都課, 可是這麼做大概反彈很大.但如果你採歸戶計算, 不管是採個人還是家庭作歸戶, 而所有股利發放時間又不同, 難道要事後報稅時採年度方式總計算?這麼一來就不叫做分離課稅, 跟併入綜所稅計算有何不同? 頂多稅率不同罷了
MyH0ME wrote:因此同一個人如果開設不同證券帳戶, 股利金額都小於課稅門檻, 那不就課不到了?...(恕刪) 同一個人在不同證券公司開戶,在不同證券帳戶購買同一檔股票,配股配息是會合併到你最先用哪一家證券公司購買股票的帳戶計算,並且該檔公司寄給你的股息分配單也只有一個帳號,所以會被課到補充保費或者以後股利所得單一稅率課稅。所以...同一個人不管你在哪一家證券公司開戶,買同一支股票股利都會變成合併計算。
goldwing1800 wrote:同一個人在不同證券公司開戶,在不同證券帳戶購買同一檔股票,配股配息是會合併到你最先用哪一家證券公司購買股票的帳戶計算,並且該檔公司寄給你的股息分配單也只有一個帳號,...(恕刪) 原來還有這樣的規則啊, 慚愧, 我還真是沒這種經驗.不過, 即使這樣, 如果採取股息發放時直接分離課稅, 還是有個問題,不同股票, 或甚至同一家人用不同人頭開戶, 那麼免稅門檻便無法合併計算,就像補充保費一樣, 是很容易規避的,但這絕對不是政府可以接受的, 因為2%的話許多人也許懶得大費周章處理, 但20%可就不同了,所以這部分不知道最後結果會變成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