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t12369 wrote:你紅線下面那三行才是重點。 這條文是說:即便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並公告,如果有這三種情況,應賣人仍可撤銷應賣開發金如果收購條件成就並公告,但收購不足,要申請延長收購期限,即便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並公告,應賣人仍可撤銷應賣
昨晚與證券公司協理討論,總結正確說法如次:一,開發金在這次累計參與應賣超過最低收購量(中壽股本5%即236,569,862股),而且日前公平會已通過不禁止結合,所以會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收購條件已成就.二,如果公告收購條件已成就時,收購時間尚未截止(110/2/2下午3:30),仍會繼續收購至截止時間.三,在開發金尚未公告收購條件已成就前,應賣人都可申請撤銷,但公告後就不能撤銷,除非開發金有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才可申請撤銷應賣.開發金106/8/17至106/9/6第一次公開收購中壽,收購截止日前一日(106/9/5)就公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但仍繼續收購至106/9/6下午3:30截止時間,提供第一次公開收購中壽條件成就公告
fostery wrote:昨晚與證券公司協理討(恕刪) 謝謝,,,理解了,,,,增長知識,,,才是有意義.....我前幾天上了另一個所謂"爆料同學會"...裡面也有股市板內有中壽看多看空都可以,,有幾個人真的一點水準都沒有,,,取的網名就是髒話,,有些人正經來討論,來回答有幾個人回的全是幹話....看完一點收穫都沒有....這裡比較好!!1.靜待下周統一證有無公告,,登記被收購已達股本5%?也有可能如上次,截止日前一天才過低標,,,最後一天才大量去登記,,,,2.二月二日收盤在哪?再做定奪.....等吧!公平會不反對後,,,,中壽強於大盤,也強於其他金融股....要搞辜二少,,我猜,快則下周四五,,慢則二月一號二號,,,拉到23...或者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