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道 wrote:
雖差1.7倍 但潤...(恕刪)
南山能不能配現金股息,還是要看金管會同不同意,以下截取過去新聞的內容...
由於擔心壽險公司大賣值錢資產,配現金給股東,之後利差損由全民承擔,2013年起,金管會即要求各壽險公司,包括金控下子公司要配發現金股利前,必須先經金管會審查,確定財務健全及資本適足、提足相關準備金後,才會核准配發現金股利。
保險局表示,壽險每年獲利要先提存20%法定盈餘公積,再依相關規定提外匯準備金、特別盈餘公積等,全部提完後,再檢視有無備供未實現損失,最後即是計算配發現金股利後,RBC是否會低於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