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ingra wrote:
### 除息前, ...(恕刪)
淨值 是由會計單位和 查核會計師 根據政府核可的會計原則算出來,
市值 是由廣大投資人根據市場自由機制,在集中市場集合競價決定的, 不是由政府或會計師來決定.
除息日,會計師和政府可以根據會計原則主張淨值要扣$4 , 但市值到底該折價多少,也該交由 市場自由機制來決定.
改天公司若因專利訴訟官司勝訴定讞,突然能拿到$200億賠償金,淨值一夕爆增$200億, 政府難道也要強制把 隔日開盤價+$2 來反應淨值增益嗎?
過去未分配盈餘要加徵10%所得稅,有些公司一次要多繳30億保留盈餘稅,若沒有其他遞延所得稅可以扣抵時,有可能造成現金淨值減少幾十億, 政府怎不把這部分減損的淨值,幫忙在除息日也從除息日參考價中扣除?
如果每次會計淨值波動,證交所給的市價參考價也要跟著同步波動,那就真的太ove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