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夠會拖的 XDDDDDD【時報-台北電】台新金控 (2887) 告財政部違約致喪失彰化銀行 (2801) 經營權,並求償165億元案,經兩度臨宣判前再開辯論,台北地院今(24)日上午再開辯論庭,台新金認為財政部徵求股東委託書等任何搶奪彰銀經營權行為都是違約,應履約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或賠償損失。 財政部則反擊,從2005年到2014年,彰銀四次改選董事,財政部從未支持過台新金代表人選,且依立法院決議,雙方不可能達成財政部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的意見合致。 由於合議庭認為,庭訊中雙方陳述,仍未充分釐清財政部如投票支持自己人,台新金可得多少票等疑義,且要求財政部明立法院決議效力,審判長諭知雙方兩周內要回函說明清楚,改期3月23日再開庭。 財政部為改善彰銀,2005年舉辦國際標引進外部資金,台新金以365億元取得22.5%股權,獲得彰銀經營權。彰銀前年12月改選董監事,財政部徵求委託書與泛公股在9席董事中取得過半的6席,讓台新金喪失彰銀經營權,也引爆本件訟爭。(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王己由)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20160224/%E9%87%91%E8%9E%8D-%E7%88%AD%E5%BD%B0%E9%8A%80%E7%B6%93%E7%87%9F%E6%AC%8A-%E5%8F%B0%E6%96%B0%E9%87%91%E5%91%8A%E8%B2%A1%E9%83%A8%E9%81%95%E7%B4%84%E5%86%8D%E9%96%8B%E5%BA%AD-050509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