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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買台新金 (2887)嗎?

反正四月底董事會通過就知道了~好價位就慢慢接~

鋒gino wrote:
反正四月底董事會通...(恕刪)


別忘記了...台新還有300多億的特別股問題,

今年能不能讓金管會同意續發股利也是問題,
股價跌到10元多是挺便宜的~別擔心拉
長期看待台新~阿亮不會虧待股東的~
況且可以選擇提高配股~我也很喜歡

如果你覺得它不好~別買就好了不是嗎?
針對彰銀(2801 )經營權之爭,台新金控(2887)對財政部提起的民事訴訟案,將在今天(27日)做出一審判決,如果法院判決台新金勝訴,財政部必須歸還彰銀經營權或是賠償165億元,據指出,依照財政部2005年出具的公函顯示,台新金勝訴的機率很大。

財政部當年發給彰銀的公函內容,主要有二點對台新金爭回彰銀經營權十分有利,分別是「本部(財政部)同意於增資完成後,經營管理權移由該策略投資人主導」;另一則是「本部持股在未出售前,如得標投資人仍為最大股東者,本部將不改變由最大股東主導該行經營權的策略」。

法界人士表示,部會公函具有法律效力,且不會隨政黨輪替而消失,當初財政部發這封公函時,私募投標者尚未決定,這也等於向所有投標者宣告,只要標得彰銀的私募股,就等於取得彰銀經營權。台新金主張,該函文允諾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但財政部認為函文是一次性,支持一屆,並非永遠支持。

台新金會採取對財政部興訟,係因2014年12月彰銀進行董事會改選,原本台新金握有過半董事,不過,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卻在改選拿下九席中的六席董事;台新不僅失去對彰銀經營權,並依規定,提列投資彰銀損失148億元。由於台新金不滿失去經營權,隨即透過法律途徑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契約存在」。

台新金這項訴訟案,「先位求償」是要求財政部必須返還原狀,也就是恢復台新金對彰銀的經營權;若財政部無法達成,「備位求償」是要求財政部賠償165億元,賠償台新金失去彰銀經營權的損失。

chris3707 wrote:
看大家討論股利可以配...(恕刪)

但別忘了 還有特別股要贖回的問題...若今年全贖回...就沒股利可言了...




特別股的贖回和銀行獲利與否無關。
相反的,特別股贖回後,因為分母變小,
可以配給普通股的錢反而增加了。
鋒gino wrote:
針對彰銀(2801 ...(恕刪)若財政部無法達成,「備位求償」是要求財政部賠償165億元,賠償台新金失去彰銀經營權的損失。

其實拿錢走人也是不錯的選擇⋯⋯
至少不用跟彰銀工會浪費精力

另外,很欣慰今天有忍住沒有下手買股票,
早盤時猶豫很久
股市名言說的好,不操作也是一種操作
我猜想,GuPA大與chris3707大的意思也許是指特別股以本年度的獲利(現金)贖回,以至影響今年現金股利金額。(不過GuPA大的金額似乎寫錯了?300億是彰銀案的金額,台新金本身的特別股是140億)

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出發,如果台新金創造獲利的能力超越特別股的利率,特別股的贖回將有害發配給普通股股利,反之則有利於普通股股利。這些特別股的利率是6.5%,低於台新金長期的股東權益報酬率,所以台新金想要繼續借「便宜的錢」。我認為台新金現在不想贖回或者說想分期贖回,單純是因為目前公司股價太低。因為贖回特別股後,手上現金會變少,如果要辦理增資來補足資金缺口,目前股價價格實在不划算,如果是要發行銀行債券,也有額度限制,而且會破壞帳面數據。所以台新金確實有可能以減少發放現金股利,來避免手上資金減少。

不過,我認為特別股贖回的影響應該有限,畢竟前年的彰銀案僅使台新金帳面提列損失,並沒有實際上的現金流失。不過即使今年的股息股利真的受到特別股贖回的影響,台新金的每股淨值也持續墊高,長期看來對於股價影響有限。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特別股的贖回和銀行...(恕刪)
我也是希望台新拿到錢,跟彰銀切割清楚
好好經營回饋股東,永續經營才是最重要
現在只剩下十元,你能希望它能再跌多少?
腰斬再腰斬嗎?
我覺得走到計票這步不確定因素還是很高,
現行「董事過半」認定為分子扣除獨董、分母不扣,
等於台新金要在全部9席董事中,一般董事要拿5席以上,
台新金才能與彰銀編合併報表,
萬一12%公股股權只集中在一兩位董事中,
那台新可能就沒辦法拿到五席

是否因為如此,
所以台新才堅持所有48%股權都要算進去,
才能穩穩拿回彰銀?

cannabis1101 wrote:
萬一12%公股股權只集中在一兩位董事中,
那台新可能就沒辦法拿到五席


如此這是結果,那第一順位的請求則無法達成,
且因財政部本身的12%屬違約行為,
看來台新金只能拿錢走人了....YA !!! 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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