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興航 清算 (興航11架客機 估延至中下旬標售)


姜初風 wrote:
債券的朋友還不用那麼...(恕刪)
請問一下,還有那些資產還沒有處分的,謝謝喔?
sunny3012 wrote:

又有復興航空的新聞了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614002560-260410
復興航空7架ATR全部售出 資產清理完畢 留守員工全數解散
2018年06月14日 14:11 工商 張佩芬

復興航空經過近一年半的清算處理,最後7架ATR客機賣給國外租機公司,最後一架飛機已在本月12日飛離台灣,交給新買主,興航原留守的七名員工也自本周起全數解散,其他留給清算人做最後處理。

興航執行長劉東明帶領留守員工,一直到所有資產處理完畢才離開公司,母公司中興保全與國產實業有根據個人意願在中保或國產安排新工作或結束雇傭關係,劉東銘則已確定結束雇傭關係。

復興航空2016年11月無預警停飛衝擊近10萬旅客,影響消費者權益。民航局今天公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3條之1修正條文,航空公司暫停或終止國內定期航線前,應檢附乘客處理機制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並在核准日起60天後才能暫停或終止;國際線則需於生效前60天報交通部備查。並皆需檢附退費、補償等乘客處理機制方案,違者可處60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收回航權,已自6月3日生效實施。
所以那一張支票就是全部處分完,可以分的全部金額嗎?
shortman wrote:
又有復興航空的新聞了...(恕刪)
網路上可以查到的還有
復興空廚的股票,被華航買走
分兩三批賣掉的飛機,空巴的4台2017年底就賣掉了;6月中處理完的7台ATR72

還沒處理完的有,龜山那塊地,看到是三拍喊停,然後就沒看到後續了

債券持有人,大概還可以有張支票收吧
parus wrote:
網路上可以查到的還有...(恕刪)


那個飛機都是銀行擔保品,可以分到錢的機率很低,其他的應該會分到,而且肯定會比555多,抵押品銀行錢拿走後因為分母變小了,期待1張可以分4萬以上
我是怕除非機外,其他如股票,和土地等不動產也已經向銀行抵押了,這樣就要不回什麼錢了
sunny大大,您提到的1張是債券嗎?還是股票?
sunny3012 wrote:
那個飛機都是銀行擔保...(恕刪)
1.興航已經從清算轉成破產,所以本來拍賣的不動產會有的支票,目前沒有了。

2.破產一樣會還債權,但是還是別抱期待,心情會好點。

3.近期有債權人會議,若大大有空參加的話,再請分享最新動態。
持有復興航空可轉債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

https://ecorp.chinatrust.com.tw/cts/download/location/1060208.pdf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本行)對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興航空公司)發行之「103 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債權追償及處理情形說明

1、復興航空公司前於 105 年 11 月 23 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公告遭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退票新台幣(以下同)1.14 億元,因本行係為本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依本公司債受託契約第10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約定,本公司債之債務自該日起視為全部到期,以上先為敘明。

2、本行前已於 105 年 11 月 25 日寄發存證信函予復興航空公司並副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等單位,敍明本公司債因有受託契約第 10 條之情事,其相關債務自 105 年 11 月 23 日起應視為全部到期,並促請復興航空公司應於 5 個營業日內清償本公司債應付本金 180,400,000 元整,並以年利率 5%加計遲延利息併為償付。

3、本行另於 105 年 11 月 26 日於工商時報 B5 版公告,依受託契約第10 條規定,本公司債之債務自 105 年 11 月 23 日視為全數到期。

4.復興航空公司後於 105 年 11 月 30 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再次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因該公司 105 年 11 月 22 日董事會決議解散,資金不足,將無力償還本公司債,本行即於 105 年 12 月 2 日以本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義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督促該公司支付本公司債之本息,以依法取得執行名義,俾利本公司債債權人於適當時期得聲請參與分配。

5.本行於 105 年 12 月 3 日工商時報 B5 版公告,以本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義召集債權人會議,以討論後續依法追償事宜,會議日期訂於 106 年 1 月 20 日,並已召開完畢(詳第 7 點說明)。

6.本行於 106 年 1 月 4 日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來函通知支付命令已送達復興航空公司,自送達之日起 20 日內若復興航空公司未提出異議,則受託人可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以取得執行名義。

7.本行於 106 年 1 月 20 日召開之債權人會議,因出席債權人及債權人代理人代表債權總額為 119,800,000 元,僅佔本公司債債權總額180,400,000 元之 66.40﹪,未達本公司債發行總額之四分之三(即135,300,000 元)之議案表決法定門檻,本次債權人會議經宣告延會二次後流會。

8.本行於 106 年 1 月 25 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以取得執行名義,俾利本公司債債權人於適當時期得聲請參與分配。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