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確診為癌症末期,請問資產如何處理恰當?

這老公也怪可憐
還沒當賊
就直接先被當賊看了

那以後他例, 若男方先走
可不可以也把女方當賊
恬適生活 wrote:
最重要的應是法律上"小孩監護權" !!
未來誰來扶養?!
這也關係到未來"遺產"的執行與處理!!


沒啥監護權的問題,他丈夫沒有作奸犯科進牢,只是被詐騙集團騙過一些錢而已,怎可能剝奪他的監護權?

若真的擔心,就趁著當事人還在時,以財產本人的身份做好規劃,一部分信託做為小孩未來的教育費用,一部分留給配偶,畢竟是夫妻一場。若真的不幸過世,則娘家的人,不宜過度涉入(配偶與直系卑親屬都還在,遺產繼承人順位沒有娘家的分)。

凡事不要都做絕,留幾分,才圓滿些。

建議先立好遺囑,有效遺囑的模式有好幾種,google找一下就有。有遺囑,會減少日後的可能紛擾(前提是必須為有效遺囑)。

至於是否要積極治療?則看當事人自己的意願,有時癌末病人考量的不是生命長短,而是病痛折磨,寧可無痛些早點走,也不願選擇忍受病痛拖延生命。此外,一些新的裡療法(如免疫療法),一來不見得有效,二來每月大約三四十萬,當事人自己可以評估看看。



為什麼要預先假設老公會拿錢作怪,不照顧小孩?
夫妻不信任到這種地步,真是悲哀

cinnamon coffee wrote:
就怕是就怕是舅舅阿姨在肖貪妹妹留給小孩的遺產

肖...(恕刪)
大腸癌,已移轉至肺部<=目前免疫療法還頗有希望;試試吧。找找林口長庚的 張文震 醫師;他是專家。

corolla95 wrote:
大腸癌,已移轉至肺部<=目前免疫療法還頗有希望


免疫療法目前最有效果的是用於黑色素細胞癌,其他的癌症當然也可以試看看,畢竟沒有什麼副作用(是以自身的免疫細胞,去認識癌細胞以消滅之)。
1.遺產信託,可以找銀行或律師,是有法律效力的,比方遺囑載明當孩子幾歲後可動用或每年可動用多少,銀行會依據遺囑辦理,但會有信託費用,如遺囑只有孩子,配偶可向法院提出追討應繼分
2.買保險受益人寫孩子,因保險產品總類繁多,需要跟保險業務員洽談哪種產品較適宜
先辦理贈與
一年有220萬免稅額

快過年底了
今年+明年辦二次
共有440萬免稅額
不信任先生?
今天不管是信託, 或是將錢全部轉到小孩子帳戶下,
在孩子長大成年前,實際支配使用的不就是監護人, 也就是小孩子的爸爸
不同方式處理差別只是他能支配金額的多寡而已
esniader wrote:
不信任先生?今天不管...(恕刪)


先瞭解贈與的規定,如果是年度解算。
今年贈與小孩每人各200萬,明年再贈與各200萬。之後買股信託,指定保管人,明定只有股息與股利可以支領。這樣可行?至少父親與小朋友每年都可以有一定的生活費,也不至於把父親當賊,就算再娶,當小朋友滿20歲也能得到一筆資產,能夠自立。

最後,建議能找家銀行/or 保險公司詢問,可以了解更多的規定,這樣你們才能做出最佳安排。
留那麼多錢給小孩做什麼
自己花掉比較實在
先安排一個環球旅遊回來再說

最近聽到親友只有五十歲突然心肌梗塞去世了
人生其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長
想做什麼就立刻去做吧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