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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平鎮展業通訊處業務員胡詩怡未經保戶同意偽造簽名同主管疑似恐嚇

版大我很好奇的是.就算當初保險員沒有講的很清楚這份保單是投資型保單.但應該也會請您的男友簽一個投資報酬與風險告知書吧!一般投資型保單都要簽立這個.且會影印附在保單契約書裡.這個告知書是招攬人員必需要充份讓保戶了解投資報酬之各種情境模下有可能的後果.就算這部份都不清楚.保單下來保單條款也會寫著前置費用.管理費用.以及危險成本保費大概是收取多少.難道保單下來都沒有仔細看??這份國泰創世紀變額萬能壽險丙型第一年手續費90%、第二年25%、第三年15%、第四年10%、第五及第六年各5%,總共是150%。所以基本上買投資型保單想要獲取高的投資收益那是幾乎不可能的.所以保單部份我是覺得您男友跟保險員各有一半責任.保險人員沒有盡到告知清楚的義務.您男友的部份就更嚴重了.買什麼保險都不清楚.保單條款也不看.這是我針對保單部份有疑慮的部份.我是覺得您們的糾紛要分二部份來看.一部份是保險人員偽造簽名的部份.導致您們投資蹟效出現了問題.不過這個不代表.您們原本的投資的錢.還是會完好如初.如果當初保險人員沒有偽造簽名.幫您男友變更投資標的.也不一定百分百一定是正報酬.因為有經過了金融海嘯.那時候什麼基金.股市.債券都嘛跌很慘.另外因為有前置成本.有壽險成本.有管理費用.這些都應該是要扣除的.不過這部份一定是保險人員有問題.造成您們的損失.所以我覺得可以針對這部份索討.但是30萬就太扯了.(假設94年10月買的保單-101年10月.若中間都沒有中斷投入金額.大概7年時間.總共所繳25.2萬.應該要扣除前置費用.壽險成本.管理費用.這些都是應當自行吸收部份.另外還要估算原本還沒更改前那個投資標的.若從94年持續放到現在.大概報酬是多少.然後扣除保險人員幫您變更之後的標的.二者的誤差值.這些通通都要列入計算.)其他的部份如果跟保險人員索討.我是覺得比較合理.
第二部份就是當初買保單的問題.買任何東西都是您情我願才會簽屬契約.不然買賣不會成交.這個怪不得別人.我是站在比較中立的角度.所以這件事情本來版主是屬於比較弱勢一方.但被您抓到對方的小尾巴.也就是偽造簽名的部份.但是我是覺得好好說.就針對差額部份.把錢要回來就好.您也不占她便宜.她也得到一些懲罰應該就可以了.我想保險公司應該也會對該員做出懲處的.

Ching2014 wrote:
此篇文章有點長 ~ ...(恕刪)

Ching2014 wrote:
1.保單損失我們無法計算!因為是投資型(我們也明白投資型風險自行承擔)
保單買不到一年就變更投資標的及配置,我們相信這是原因之一

2.我男友從來沒有同意業務員在保單上做任何變動

3.業務員造成的損失我們有請國泰試算並且寄給我們
回覆說好!但是沒下文了(恕刪)


1.保單損失你要自己估算,可以以假設的方式估計(如假設標的沒有變更)
從您的敘述 業務原自行變更的是月繳的部分,不知還有沒有其他?
這些都是進法庭必要之聲明,如果沒有準備,很難立案

2.未經男友同意,但業務員變動的部分是?

3.國泰不會試算給你的,他們最簡單的作法是直接跟業務員切割。同點1,你要自己估算。

這些要先準備好,接下來才有機會走法律程序呀....不然檢察官一定會重複給你退件....

may5488 wrote:
版大我很好奇的是.就...(恕刪)

那些年....我想保戶大概有很大機率完全搞不懂投資型保單是幹嘛的。
不過這已經不是重點了。

樓主想要討個公道,我想這是他的權利,只是這個公道可能會勞己傷財
依照現實狀況,網友會建議拿了15萬了事不是沒有原因。
15萬跟偽照文書兩者都有讓被告得到教訓的功效,端看原告的選擇嚕。

PS.只能說又多了一個金融海嘯的受害者。
花了一點時間把文章看了個大概,比較想問的是,保險員幹嘛沒事要你換標的物? 換了他有錢賺嗎?

這邊假設,只是假設,業務員: XX先生,最近某某基金表現不錯,你要不要考慮換一下,我們身為保險人員,公司有研究小組,會幫你推薦有潛力的標的物,@)(**($&,你沒時間來喔,那我幫你簽名喔。繼續….@)(#(*$&*^&*^,這支你先看看,績效不如意我們再來換…

保戶因為對話扯上太多專業金融術語,直接回了一聲”嗯…”。

之後,過了六年都沒聯絡。直到你發現…..

哎...我也是覺得拿錢和解比較OK.15萬是我我會接受.我不會搞的那麼累.勞民又傷財的.打官司很累的.我是沒那麼多時間跟它去耗.
我是覺得買任何保險商品.自己要先做點功課.自己也得付點責任.不要全怪保險人員.大部份的保險人員一定都推佣金率高的.這樣錢才賺的多啊.還有人家出來討生活也是很辛苦的.而且這世界上並非所有的保險人員都是如此.還是有有良心的從業人員.所以眼睛自己得睜亮一點囉!

dio0503 wrote:
那些年....我想保...(恕刪)
你應該要先找下面這各單位申訴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那些說20萬, 30萬太過份的,都沒想過開版耗費多少時間跟心力在惡質保險員身上,建議開版大除了要求賠錢,另外要求登報道歉
國泰是出了名的..! (的什麼?國泰自己想)

人真的是百百種,有些人趨吉避凶,有些人明明知道一個洞在那還偏偏要往裡面跳!

同樣姓蔡的..另外一間的名聲就跟這間天差地別!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內容過於攏長,沒看完全部圖案。

不過大約知道怎麼回事,樓主有心,就去討回公道吧~ 小蝦米對大鯨魚也不是只有吃虧的份~

公開事件是第一要步~ 這種大公司就是怕公開~ 影響公司形象,如果他們自知理虧~ 會好好跟你對話的。

一個人的力量難對付一整個集團,但是輿論的壓力,是你的致命武器,頻果日報、壹週刊有個專欄是市井小民爆料用的,你的題材也算豐富,或許他們可以幫助你。

加油!
是否可以公開更多的資料,

譬如說不起訴書的內容,

不然這樣子大家在這裡,看到的都是片面的資料,

因為檢察官不起訴,再加上蘋果日報也不願意報導,

我會覺得,

是否有什麼其他的資料是我們在01網頁沒有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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