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及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
優惠存款利息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按月結付;其利率訂為受理優惠存款機構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百分之五十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
所以如果當台灣銀行的利率在20%的時候(在2、30年前利息真的蠻高的),就不是18%,而是領30%。
現職軍人目前之優惠存款利率為台銀定期儲蓄存款一年期利率加50%,連志願役士兵也可以存啊!一年有30天假,其中14天還有一萬六的休假獎金,這麼好的福利為什麼沒有人講話,因為這是現職福利,存這優惠存款的人應該有不少人吧!儲蓄獎卷你也沒聽過吧!存錢還可以領獎金,這些錢比你要吵的18%相比,算了,不要講太多,這些都是現在還在施行且有法令依據的,改了會影響現職軍公教的福利,還有更多你不知道的福利,如果想要知道全部的福利,等你用功點考進來就知道了,不要說不屑考,那是考不上的託詞,不爽就去考上銓敘部、行政院、不然就選立委,把你認為不合時宜的法規修掉,不然,這些制度到你百年之後,你的子孫仍是受其惠的人(指的是你子孫用功點當上軍公教)。
mediciaaa wrote:
18%並沒有信賴保護...(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