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1231 wrote:
目前監察院的網站還看不到正式的調查報告內容,尚難知道調查報告的重心為何,
但單就新聞稿論,董監事選舉爭議與相關新聞澄清,監察院都有指出財政部有缺失,
兩段落的開頭都是:"監委指出...",所以很難說後段才是調查報告的重點結論。
不過,最關鍵的董監事改選部分,單就新聞稿看來,監察院用詞對台新金有利但頗為含糊,
我看除非大家有心解決問題,不然恐怕還是各說各話,感覺不是很樂觀...
財政部與台新金合約部份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監察院不介入官司部分,只對於財政部可能有的缺失進行譴責並且要求改進。邏輯上,監察院對於那三份公文是“當次”還是“永遠”有效之爭議不願意表態,但對於財政部欲從“當次”解釋,卻沒有對外界說明清楚,也未與台新金溝通,作出譴責並要求改進。
財政部宣稱董監事選舉結果非其所預料,等於是承認做錯誤判斷,等於是承認疏失。監察院接受其說法,無法裁定財政部之公務員違法亂紀,但之後必須由財政部彌補台新金之損失。
個人認為以監察院之職責範圍而論,這樣的聲明算是最嚴厲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