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JEFF wrote:自24歲退伍後開始出(恕刪) 往好處想你也只負債200多萬,小意思而已我一個"前"朋友自己創業,八年期間大概噴掉2400多萬把自己在桃園的一間集合式別墅,以及BMW跑車都給噴掉了去年還因為欠稅被國稅局下令管收,今年2月多才放出來現在只能住月租3000元的雅房為什麼說是"前"朋友呢?因為他在創業期間有找我去幫他做事前兩個月薪水都短發,第三個月的薪水甚至沒給我後來他第一間店倒掉後,又跟人合夥開了第二間店,沒兩個月也倒了我知道的部分到這裡為止但這時候他應該還是沒虧損的狀態扣掉第二間店賠的錢,甚至還淨賺了1百多萬 (主要是第一間店賺很多)導致他噴掉2400多萬的是後來三年的事,也不知道他幹了什麼能賠掉這麼多錢而在這三年期間他不斷的向周遭朋友借錢,包含我,並且都沒還他被管收放出來後又找朋友幫他上門借錢,很明顯是不好意思自己出面借但此人已失信用,基本沒什麼人要理他那位朋友也找上我,但我也不想理結果那老兄隔天居然自己打電話來討,我當然還是不可能理他現在2個月過去了,也不知道他還活著沒,不過反正不關我事就是了沒找他討錢已經夠寬宏大量了 凸(一_一||)
如果要說開板的成功的部份的話,就是他成功的把債務總額壓在賺薪水可以合理還完的範圍內。花 300 萬創業 3 次,賺得人生經驗,當過 3 次老闆。這個應該已經夠了。先拉回到平衡點。如果這中間要再創業或兼職生意的話,這方面的資訊目前也蠻多的,網拍或是個人接案什麼都一堆人在作。在把資本拉回到平衡前,不要再作要投入大金額資產的創業型態。至於到多少錢算大金額資產,這個看你的家境與賺取穩定月薪的能力等自己抓。有多少錢作多少事。錢已經是負的的話,就不要借款再投資。
jasonhustock wrote:做生意 當老闆為什麼一堆人養小鬼 拜鬼神?!因為真的不容易 總是會有控制外的事項蹦出來。還沒看過哪家新創公司,創立後 2 年內的狀況是按著創立時的事業計畫書跑的。(Paper Company 那種沒實體、或是按集團內規強制收錢的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