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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公司發股息,股價就要除息呢?

小娟1724 wrote:
你想想,如果不除息,除息的前一天才買的股票,買來放個一天就領到股息不是很不合理嗎?...(恕刪)



我先聲明,
台灣沒環境實行除息不扣息政策

但
除息不扣息的觀念
也不該被原罪化

你的疑慮是
除息不扣息, 就可完全賺到股息

這不對
你股價也同時被扣掉
你參與除息的
淨賺能力毫無變化!

你填息難度與除息扣息一樣

天下無白吃午餐

除息不扣息, 不可能平白

讓你"毫無風險""淨賺"到股息

一樣股價在開盤時市場就考量過, 先扣掉

無漲跌幅限制下

不論採不採除息不扣息, 除息前收盤價與除息後開盤價應一致

填息難度與除息扣不扣息無關

只與股票本質與股性有關

01newbie wrote:
不知道你為什麼堅持...(恕刪)



我不是舉了宏達電...國巨1000都有人追了...

宏達電107年盈餘15元...108年殺到14元..你敢說不可能...

期貨大屠殺那天...多空雙巴...有什麼叫做幾乎不可能的例子?

照你的邏輯...盈餘15元的宏達電...所有的人都會像木頭人一樣,放任股價停在40元?還是會更低...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
我不是舉了宏達電...國巨1000都有人追了...
宏達電107年盈餘15元...108年殺到14元..你敢說不可能...
期貨大屠殺那天...多空雙巴...有什麼叫做幾乎不可能的例子?
照你的邏輯...盈餘15元的宏達電...所有的人都會像木頭人一樣,放任股價停在40元?還是會更低..
可是你舉的例子是配11元,除息前股價10元,
宏達電有這樣嗎?
108年殺到14元當然可能,
但是它有可能在配15元的前1天發生嗎?

elfwong wrote:
你是當我為林隆炫粉絲嗎?
我可沒說台灣應該除息不扣息...(恕刪)

反應過度了吧。
再看一下那篇貼文,是在回你嗎?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
我的原文說
有家公司股價10元,某年地價暴衝,12月不小心賣了一塊廠房,直接賺了5元,那就發5元股利好了
照漲跌幅限制,,他能開盤直接開5元嗎?

回過了,可以!
合理性也解釋過了。
那5元是平盤價,沒有超過漲跌幅限制!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又如果賺11元怎麼辦?開-1元嗎?
不要跟我說賺11元股價怎麼可能只有10元,這麼簡單的答案,這是一次性的地產處分

事實不會發生!不然你舉個全世界有股票市場以來,有那個公司發生過。
另外,我沒試過,但買賣應該不能掛負值。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就跟你說這家公司的股東都存股..股價波動幾乎沒有...土地在12月30號挖到溫泉
12月31號以十倍價賣出..這樣比喻行不行...
是誰跟你說利益11元。股價不可以是10元的...股價任何數字都有可能..都說是一次性的地產處分

你如果知道什麼叫股票上市,就知道沒有"股東都存股..股價波動幾乎沒有"這回事了。
就算你的挖到温泉發生好了,今天挖到温泉,土地賣出,也不可能隔天發配股利除息。
首先,土地買賣,你可以問一下土地代書,移轉登記到公司拿到款項,至少要一個月。
一個上市公司,要配權息,要年度財報出來後才能開始作業。
財報出來後,要召開董事會決定要不要配息,要配多少。
接下來要召開股東會(要事先公告和寄通知,預告要多久看公司章程),股東會通過後,才能公告和向證申請配息。
證管會會預告除息時間表...
你覺得這些程序,可以在一天之完成?
就算可能,證管會也不會允許,這會有嚴重的內線交易發生。
無論如何,在土地收益在財報公諸於世之前是不可能除息的。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你要舉列也行...107年賺11元.所以108年6月決定配11元...108年3月目前股價10元,,
但廠房已經賣掉,,108年一月就慘兮兮一個單也沒接到...都是虧損..
這樣有沒有機會可以每股可得利益11元。除息前股價是10元?甚至更低..

你知道公司有累積虧損不能發放股利嗎?(證管會對上市公司有很多規定就是在穩定上市公司的財務嗎)
算了,退一萬萬步好了,你說的事情發生了。
結果就是在除息前就被下市了,也不會有你說的-1元的股價。
公司只能把股利發放完或清算,公司關門大吉(因為沒錢繼續營運了)
最後問一下,你這例子要表示什麼?公司發完11股利後一無所有,平盤價還是應該維持10元?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補充一下..現實就有一個例子,,
宏達電...107年簡單算一下每股盈餘進15元(也只是一次性的處分)
現在才40元呢...且不論108年會如何派發..股價不是越來越低嗎?

你那股價10元配5元,折算平盤價5元,我都說合理了。你要我對宏達電例子說什麼?
107年配15元,現在40元,又怎樣?上市公司起起起伏伏的,有什麼好奇怪的。
這又跟除息折算有什麼關係?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看清楚我的說明...這個除息制度只是現在是這樣而已...所以就認為這樣就是永遠了嗎?

制度會變,各國證券市場制度也會不一樣。但除息折算平盤價的算法永遠不會變。那是基本算術。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
...
又如果賺11元怎麼辦?開-1元嗎?
不要跟我說賺11元股價怎麼可能只有10元,這麼簡單的答案,這是一次性的地產處分


如果我沒記錯, 集中市場股價是有下限的: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 63 條
有價證券每日市價升降度,除主管機關另有核定者外,股票價格以漲至或
跌至當市開盤競價基準百分之十為限,債券價格以漲至或跌至當市開盤競
價基準百分之五為限。但升降幅度限度未滿最小升降單位者,按最小升降
單位計算,且價格以跌至最小升降單位為限。
初次上市普通股除上櫃轉上市者外,自上市買賣日起五個交易日採無升降
幅度限制,且價格以跌至一分為限。

這是制度面的限制, 交易所的系統也不會接受負價格的委託...

若不管制度面, 那股價因為扣去息價後變成負值, 有人賣股還願意貼錢
給買方, 那反正市場是自由的, 也沒什麼不可以, 只是這顯然是矛盾,
這種現象應該不會存在太久...

其一是因為持股者就擁有公司清算的分配權, 若公司清算價值仍為正數,
但公司市值卻低於清算價值, 那這種好康我想大家拚了命都去搶, 很快會
把市值 (股價) 拉到清算價值附近.

其二是有限公司的定義就是股東係就出資額度來負責, 那就不會有賠身家
的問題, 那股價為負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明明原股東不必再貼錢進去, 卻
還要貼錢求人收股票, 這也是矛盾 (按參考價賣股比不賣更虧), 而且...
又沒人拿刀拿槍逼著依照參考價來賣股的).

而且實務上, 至少在台灣, 除息都是先公告息值及日期, 而不像韓國是先
公告日期卻不知道息值
, 這點讓市場有機會反應合宜的股價出來.

最主要的關鍵還是在於交易人能不能理解 (認同) 股價與公司價值, 以及
公司價值包括了待發放之股息這連串的關係...
我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來說明不合理

大立光在2017年除息時,因為股價在1000元以上,每檔次5元,而股息為63.5元,股價收在5565元,參考價應是5501.5元,但因檔次5元個關係所以開盤競價基準落在5500元,比扣除股息後的5501.5元,現少1.5元。

不扣你的股價..你說平白無故得到股息

多扣你1.5元就可以了...只因為檔次就多扣你???


最大的問題就是沒看過就說不會發生..所以從沒想過這些制度的問題??

就像0206期權大屠殺..發生了才知道有問題,,

我也不過先提出來除息的問題..是吧!! 我還附了很多推想的可能狀況...只是你們認為不會發生
真的不會發生??還是你們沒見過...地球是平的..是不是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
我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來說明不合理
大立光在2017年除息時,因為股價在1000元以上,每檔次5元,而股息為63.5元,股價收在5565元,參考價應是5501.5元,但因檔次5元個關係所以開盤競價基準落在5500元,比扣除股息後的5501.5元,現少1.5元。
不扣你的股價..你說平白無故得到股息
多扣你1.5元就可以了...只因為檔次就多扣你???
現少1.5元是什麼意思?
你的大立光以5500元被賣掉了嗎?
還是那句話,你覺得你的大立光除息後還有5565元的價值,
就請掛5565元去賣。
如果有人願意買,自然會成交。
現少1.5元是什麼意思?
你的大立光以5500元被賣掉了嗎?
還是那句話,你覺得你的大立光除息後還有5565元的價值,
就請掛5565元去賣。
如果有人願意買,自然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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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以上邏輯..何必要有公司發股息,股價就要除息呢?何必要標一個競價基準呢??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
照以上邏輯..何必要有公司發股息,股價就要除息呢?何必要標一個競價基準呢??
證交所的官方說法是,
需要這個價格來算漲停與跌停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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