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係指外部非關聯董事(即外部且獨立的董事),其須非公司一定持股比例之大股東(0持股很常見),亦未在公司內部任職,且非公司營運相關之關係人,而可對公司事務為獨立判斷與提供客觀意見之董事,強調的是其獨立性與專業性,而有助於監督公司的運作和保護股東之權益。
現在公司發言就是要把自己摘出來的感覺你看我也參與應賣了我也是受害人我們一起告那小日本降低大家的損失這種怎麼告法規都沒相關的罰則參與應賣的38000張一百塊的成本現價是75塊十億的價差怎麼討回來根本不可能某董之前都賣房子了股票都質押了跌成這樣他自己都要補錢怎麼捍衛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