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ntas133 wrote:
砍倉應該都是以...(恕刪)
我上面已經有回文啦
漏洞慢慢已浮出檯面
只剩你還在談 交易者負責..
交易者當然要為自己負責任「不用懷疑」
但整個市場的交易者都知道有漏洞了
誰該為這三個 洞 負責
是三個洞喔😘
談一下嚴重疏失好嗎?
小編很辛苦的😆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2062496607355189&id=2059504230987760
Qantas133 wrote:
砍倉應該都是以...(恕刪)
51168168 wrote:
所以當天的當事人(不...(恕刪)
samwu995 wrote:
一般而言
到最後都是...(恕刪)
cervin0119 wrote:
但整個市場的交易者都知道有漏洞了
誰該為這三個 洞 負責
是三個洞喔..(恕刪)
samwu995 wrote:
一般而言
到最後都是要求國賠之類的...
..(恕刪)
51168168 wrote:
所以當天的當事人(不以受害人稱之)目的是什麼?
1-抱怨
2-還錢
3-辦人
4-修改法條規則
還有5,6,7...嗎?怎麼看都覺得只能吞下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