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我國為鼓勵投資,自2008年起實施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將公司「實際」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併同股利分配予我國個人居住者股東扣抵其應繳納綜合所得稅,此類似政府提供可退稅的投資抵減優惠。
惟實施以來,對於鼓勵投資並無明顯助益,且每年造成國庫稅收減少,因此自2015年度起,由可扣抵稅額全數扣抵修正為半數扣抵,並提高綜合所得稅邊際稅率至45%,實施以來,引發各界認為我國股利所得稅負過重、內外資稅負差異過大等問題。
此次研究報告中,學者建議按股利所得之一定比率(分別為15%及10%)設算抵減稅額(並非按營利事業實際繳納之稅額計算),自股東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中扣抵。
不過財政部表示,因我國營利事業依財務會計準則計算帳載所得與依稅法規定計算的課稅所得有差,包括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及依法享有租稅優惠等,原因都在於帳載盈餘發放的股利按設算比率計算的抵減稅額,可能超過被投資公司實際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產生稅額虛抵或超額退稅情形,且可能因過度優惠而對其他類別所得(如薪資所得)形成不公,財政部將審慎評估。
財政部強調,本次股利所得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改革目的在於建立具國際競爭力之租稅環境,吸引投資人在台灣進行投資,引導資金進入資本市場,創造就業、提升消費並促進經濟發展。
另外,財政部也表示,未來將研擬配套措施,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至2%、適度調降綜合所得稅稅率,另為適度減輕中低股利所得者及非股利所得者(如薪資所得者)的稅負,將調高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金額,使中低所得者及薪資所得者得共享穩定長久之稅改利益。
鑑於本次稅改涉及層面甚廣,該部刻積極蒐集各界意見,歡迎各界經由財政部網站「友善租稅環境專區」(http://www.dot.gov.tw/)提供建言,供研議稅改方案參考,預計於今年5月提出符合政府施政需要及社會各界期待之改革方案。(陳瑩欣/台北報導)
疾風 wrote:
重點是現在的方案還有機會退稅,改完之後只有免稅沒有退稅……
嗯!謝謝
再請教一下,有聽說股利的扣抵額會全額取消嗎?
我個人是5%的級距
目前持股是中華電及台灣大
這兩支的扣抵額都大約在20%左右
減半後,10%
這樣雖然很傷,但是對我來說,還是有一咪咪的減稅效果
因為新聞上沒看到關於扣抵額要如何處理的訊息?
blackpanther wrote:
什麼都不懂弱弱的問一下...
意思是領10萬塊現金股利要被扣2.5萬的稅嗎?
目前還沒定案,應該還會調整
就所看到的新聞來說
我的理解是
有5萬的免稅額不用課稅
您超過的部份是5萬(如您領10萬元股利)
那5萬元再併入所得稅來課稅
看您的繳稅級距是多少
如果是5%的話,那5萬的股利就要被課5%,
也就是要繳2500元的所得稅
但是如果還能有股利扣抵稅額能應用的話
那就看您買得股票有多少扣抵額(減半)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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