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xjs1641 wrote:
也可能原本五個人的工作量,裁掉兩人改成三人分攤,員工實際上反受其害..(恕刪)
這就是人資界常對勞工洗腦的,5人的工作由3人分攤領4人薪水,共創勞資雙贏。但事實是資方單方面剝削了1人分的勞動力並造成了3人過勞以及1人失業,所以才要訂定法規減少這類剝削情況。
marxjs1641 wrote:
不過基本薪調整對許多小企業就是生存與否的大問題
政府可不能像小魯單純的想法一樣,放任其一一收攤倒閉
因為空出來的失業人口可不是那麼簡單就能消化
..(恕刪)
所以基本工資調漲應是漸進式,一方面保障弱勢另一方面逼資方拿出獲利來分配。若是一個企業只靠剝削勞動力生存,那和私娼寮有何差異,倒掉對社會國家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