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殺的麻匪 wrote:其實主要是跟一例一...(恕刪) 在美國有上百萬的勞工需要兼第二份差事才能過活, 所以你的例子並非特例, 未來在台灣, 要兼差過活的人會愈來愈多, 所以就去兼第二份工作就好了!!你的優勢就是年紀還不大, 多幹點苦力活多賺點錢, 就這樣, 台灣的PART TIME工作多的是!!
天殺的麻匪 wrote:其實主要是跟一例一...(恕刪) 你是不是住在蘇洲的城邊家中有屋有田被唐伯虎欺負那位...------離題了重點是搬到消費低的地方吧你也不算住在台北市,只是租在台北市收入不夠就到消費低的地方生活吧
認識一些符合低收補助資格的人,長期下來反而不利,因為了維持身分領補助,不敢增加收入,導致收入一直很低,這樣真的好嗎?秉持先苦後樂,花費<收入,就可存活下來.小孩養到大學之後,你的生活將開始會變得寬裕很多,所以不用太悲觀.至於投資,現階段不適合,即使你是股神,投報率200%,本金太少,絕對收益仍太低.累積第一桶金後再想投資的事.過去有人調查,人生的第一桶金,大部分人都是靠工作賺來的,不是靠投資.一例一休後不能加班,就用別的方式增加收入,假日兼職,培養第二專長..等奢侈品在現階段是最浪費的,不是不消費不娛樂,只要換個方式消費,人比人氣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