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一個懂法律的朋友聊到這件事他說從舉動可以知道他們自己也心知肚明為何不大動作去法院提告而是大動作去立法院陳情申訴因為心知肚明在法律上很難站的住腳來告成功所以就改變方式,去立法院陳情抗議藉由與論的壓力以及立委的壓力讓銀行做出退讓而賠償他們若真的能依法有據的話就不會到處發文章來製造與論就不會大動作去立法院陳情依法有據的話,就會把重心放在打官司上但銀行可不是省油的燈事情還有的玩耶而且控告是有追溯期的若把重心放錯地方,不斷做錯的話到時追溯期一過,主嫌就可以逍遙法外了用錯法條告錯人想要打贏官司難啊若找錯人討賠償的話到時追溯期一過真正的主嫌可是會逍遙法外耶
8KK wrote:昨天跟一個懂法律的...(恕刪) 受害者有分幾群南部確實有一群已經提告了,懂法律,不見得了解實情,回文,還是先搞清楚狀況丫------控告是有追溯期的?應該是兩年------這一群如果提告賠償成功後續後跟進...
其實這類公開收購案,常常有不確定性,希望大家別用賭身家,擴張信用方式來套利⋯另外,大多數人應該想知道真相為何? 不論它有多麼不堪,也可以讓這個交易市場更健全各位翻翻我的文章就知我在前幾年的國巨案,也賠了些錢,大概50萬左右,所有的事情都成就了,政府當攔路虎(猜測原因:當時國巨陳老闆跟政府關係不太好. 政商關係果然是非常重要的,這點樂陞許董做得很棒),結果⋯唉,只有當作一個經驗..
同意樓上風險觀念。但"國巨案"與"樂陞詐騙案"基本上是不一樣的。"國巨案"還記得當時市場上幾乎一面倒地批評國巨老闆陳泰銘惡虎吞羊地想吃下小股東獨享利益,你可能還記得最後是政府單位出來,否決了這件不仁不義的合併案,鞏固了小股東權益。樂陞詐騙案如果當初政府單位也能出來伸張正義,否決了這件不仁不義的詐騙收購案來鞏固小股東權益,縱然較早進場小股東會有折損也只是小傷而已,不會像現在滾成這麼嚴重的損傷。
twjcy wrote:同意樓上風險觀念。...(恕刪) 天啊!我錯了,原來您對於國巨的認知是這樣?完全聽政府的說法,同理,此樂陞案 也請各位套利者 靜待司法調查保護國巨股東....呵呵⋯⋯為何投審會這次沒有保護樂陞股東權益 讓此案過關?
0935662117 wrote:恍然大悟~大概知道t...(恕刪) 一個有這麼多年股市投資經驗的人,出了事情,卻要政府承擔責任,且自己在這邊亂說一通,其心可議。而且他八月才註冊,我猜twjcy應該是當初北面的另外一個帳號。另外這篇文章的樓主也是八月註冊的,我猜應該也是同一人的分身。建議大家,樂陞事件大家就不要在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