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所以所得由公司給...算不算回答了樓主的問題了?(恕刪) 個人認為是算, 但樓主或許多人接不接受這說法, 那是另一回事.就像扣抵率減半, 至今我不能接受. (但我 open 接受各種能說服我的解釋就是)
dancingra wrote:個人認為是算, 但樓主或許多人接不接受這說法, 那是另一回事.就像扣抵率減半, 至今我不能接受. (但我 open 接受各種能說服我的解釋就是) 在1998年實施兩稅合一之前我們的稅就是不能抵扣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繳過之後變稅後淨利分紅給自然人之後就變成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計算不過,當年有個特別扣除額以前上市上櫃公司現金股利所得,可以列入儲蓄特別扣除額跟其他利息所得合計享有27萬的免稅額度優惠
thron wrote:問題是每天的風險都不一樣,怎麼能視為一樣平均攤平股利?發佈獲利高於預期消息的日子前後風險一樣嗎?...(恕刪) 放錢在銀行,每天的匯率也有風險銀行有因每天的匯率不同,調整利息嗎?目前是用持有來領股利,依持有日期來分感覺不錯,至少宣布新聞那天,降低搶買或拋售的情況不是作不到,只是政府和券商要不要作
congydu wrote:放錢在銀行,每天的...(恕刪) 你不如先告訴我為什麼貨幣要看匯率調整利息?調整利息是按各國央行的標準再調整,而利率調整的因素會考量匯損風險?嚴格來說所為銀行利息更像是債券,只是你借給銀行罷了.國外的貨幣對銀行來說是要賣你的商品,匯差才是重點,潑動大or銀行難以掌握時匯差就會增大甚至只賣給你但不提供買回.不要把銀行利息跟股息搞在一起,一個類似債權,一個是股權(or參與公司營運的權力)持有股票領股利,而未發的股利就隱含在股價中,股利不是憑空生出的.140元的股票發10元股利到手只會變成130元股票和10元現金你今天要按持有天數算股息.....那個叫債券不叫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