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雜七雜八的麻煩事都要他們去處理
抓蛇 抓鱷魚 救自殺民眾 救貓 救狗 救火...
一整個沒事很閒 一出事就會搞死人
幹嘛替辦公效率差的公務人員加薪
我覺得要有嚴格的考察機制來監督
把真正有在做事的人大加薪
而偷懶 效率差的部門精簡人事
不然當老百姓的錢這麼好賺嗎?
比如說
先把所有部隊 分類一下 體 勞力 外島 休假不便利的 分程度 最後 計算成一個評分表 還有技能分類表 不管軍階
比如
後勤單位 文書單位 上下班制 的 體勞力付出低 就必須66 歲 才能退休 滿一定年資 也可調去其它公家機關 或是續任
比如 野戰 實戰部隊的 如裝甲旅 海軍陸戰隊的 休假要排的 滿一定年資 就給她調去 其它就近的公家單位 比如 戶政事務所 各市兵役課 等輕鬆的文書處理工作 然後到60歲了 年紀真的大了 就上半天制 排班上班 直到65
在不然國有銀行 比如合作金庫 學校 就不用請保全了 從這些補 類似 替代役 哪裡缺那理補上
然後公務人員 盡量不要補新進人員 比較辛苦的消防 到了一定年齡 也可以調去一些 輕鬆工作 拉長退休年齡
(最好老師也是 學校暑寒假開立臨時托兒所 或是支援其他政府機關 別閒著)
早期真正老兵離家背景也算可憐辛苦 過去就算了
以前台灣快速發展沒人當公務員 過去就算了
但現在真的台灣經濟不好 要共體時艱 改革
我覺得只要是現在 50歲以下 要通通改革 65 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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