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ong wrote:
你說銀行要負責,金融卡被側錄與盜領,銀行出面全額賠錢的例子,
你舉出幾件來看看.
都給你新聞片段
難道不會GOOGLE?

>台銀台南分行一處自動櫃員機遭歹徒側錄、偽造金融卡
>共有廿四家銀行、二百五十七戶被盜領
>其中一半以上是台銀客戶,盜領金額總計三千多萬元。
>事發後財政部長林全多次保證,存款戶的權益將被完全保障。
>金融局長曾國烈也強調,存款人任何時候發現存款被歹徒以偽卡盜領,銀行均需負責到底。
>此外,由於盜領事件常牽涉跨行提款,因此全國銀行公會亦做出決議,
>若A銀行存款戶在B銀行的自動櫃員機領款時,
>遭到歹徒側錄密碼並被盜領現金,B銀行須負賠償責任。
https://www.taiwan-panorama.com/Articles/Details?Guid=e7b3c57c-bee2-4c47-8e14-bc8cadabccb4&CatId=7
你認為財政部長.金融局長.銀行公會說的不算數?
側錄不算是破解的一種?
被側錄,銀行要賠錢
被破解,銀行不賠錢

此外
你舉的加油站員工新聞有看完全文嗎?

雖然前面內容是寫金融卡
但後面有寫是盜刷信用卡
題外話
不知依你的見解
這類盜刷是誰要負責任

>25歲的楊姓男子2017年中旬到台中市沙鹿區鎮南加油站任職加油站員工,卻被盜刷卡集團「小方」吸收
>隨後盜刷集團持偽造的金融卡付赴澳門等地商場盜刷購物,一天內即刷了10萬6000元,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418/3331514/
不默而生 wrote:
都給你新聞片段
難道不會GOOGLE?
>台銀台南分行一處自動櫃員機遭歹徒側錄、偽造金融卡
>共有廿四家銀行、二百五十七戶被盜領
>其中一半以上是台銀客戶,盜領金額總計三千多萬元。
>事發後財政部長林全多次保證,存款戶的權益將被完全保障。
>金融局長曾國烈也強調,存款人任何時候發現存款被歹徒以偽卡盜領,銀行均需負責到底。
照你說的,銀行對於磁條被盜錄,全額賠付.
你這麼會google,怎麼連幾個銀行全額賠付的實例都google不出來?
一句官員透過媒體原則上的指示,你已經當成是實際上處裡的通則.
磁條卡被盜錄,以至於被盜領的人數,沒有幾千,也該有幾百人.
你連一件賠付的實例都google不出來嗎?



不默而生 wrote:
>此外,由於盜領事件常牽涉跨行提款,因此全國銀行公會亦做出決議,
>若A銀行存款戶在B銀行的自動櫃員機領款時,
>遭到歹徒側錄密碼並被盜領現金,B銀行須負賠償責任。
https://www.taiwan-panorama.com/Articles/Details?Guid=e7b3c57c-bee2-4c47-8e14-bc8cadabccb4&CatId=7
你認為財政部長.金融局長.銀行公會說的不算數?
你自己找出來的新聞,你自己都不會讀嗎?
金融磁條卡是A銀行發出的, A銀行沒有任何責任.
白紙黑字強調,B銀行提款機被非法安裝盜錄器,
B銀行對ATM機器負有管理責任,所以要賠.
而不是因為磁條被破解.
如果今天磁條卡是在加油站被盜錄,犯罪地點與銀行毫無關係,
A銀行與B銀行會賠嗎? 要賠錢的是加油站店主.
白紙黑字寫得這麼清楚,你看不懂嗎?
同理,你的晶片金融卡被第三方家裡破解,取得密碼,
關銀行什麼事? 銀行賠你錢嗎?
lavo wrote:
當 RSA 加密碰上量子電腦:2048 位元金鑰還能安全多久?
量子電腦問世以後,使用「秀爾演算法」大約 8 小時就能破解 2,048 位元金鑰
所以1024位元的密碼金鑰會更容易被破解
再被破解之前當然就要先換晶片了
就是怕以後科技進步太快,
用八年後,會改用新的憑證,
明白的告訴想破解的人,別花力氣去破解~
Katong wrote:
照你說的,銀行對於磁條被盜錄,全額賠付.
你這麼會google,怎麼連幾個銀行全額賠付的實例都google不出來?
一句官員透過媒體原則上的指示,你已經當成是實際上處裡的通則.
磁條卡被盜錄,以至於被盜領的人數,沒有幾千,也該有幾百人.
你連一件賠付的實例都google不出來嗎?
你認為財政部長.金融局長.銀行公會說的不算數?
你自己找出來的新聞,你自己都不會讀嗎?
金融磁條卡是A銀行發出的, A銀行沒有任何責任.
白紙黑字強調,B銀行提款機被非法安裝盜錄器,
B銀行對ATM機器負有管理責任,所以要賠.
而不是因為磁條被破解.
如果今天磁條卡是在加油站被盜錄,犯罪地點與銀行毫無關係,
A銀行與B銀行會賠嗎? 要賠錢的是加油站店主.
白紙黑字寫得這麼清楚,你看不懂嗎?
同理,你的晶片金融卡被第三方家裡破解,取得密碼,
關銀行什麼事? 銀行賠你錢嗎?
何難之有
八十九年三月發生的案子
法官判決可是和你自以為的不同

>原告 乙○○
>被告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佰萬零肆拾陸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

>犯罪集團透過側錄之方式,
>一方面得知民眾使用金融卡上磁條內之資料,進而偽造金融卡持以使用
被告(大眾銀)抗辯事項之一
>原告已找到盜領其存款者黃其益,則被告願依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
>將對該盜領者黃其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予原告
>原告既可直接對第三人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被告當無給付之義務等語
原告哪可能這麼傻?

簡單地說
判決結果是被告(大眾銀)要賠償原告的全部損害
至於被告(大眾銀)和其他者的賠償問題和原告無關

只節錄重點
有興趣自己去看全文
發生在92國慶日連續假期的提款卡盜領案因為受害者較多
所以才會引起注目
由前案可知
受害者可向A銀行求償
A銀行可向其他人求償
受害者都拿回錢,才不管是誰賠的
不然就會向媒體爆料或是和民代開記者會
你竟然簡化成A銀行完全不會有風險,不必負責

若是要打官司
那打官司求償的對象要慎選

>如果今天磁條卡是在加油站被盜錄,犯罪地點與銀行毫無關係,
>A銀行與B銀行會賠嗎? 要賠錢的是加油站店主.
先確認一下
你已清楚加油站那案子是在海外盜刷信用卡?
討論提款卡卻拿個信用卡盜刷案子張冠李戴也沒關係
>要賠錢的是加油站店主?
實際是銀行先付被盜刷金額
銀行再向加油站.相關員工求償

不然若是像其他許多沒被抓到的案子
誰要付被盜刷的錢?
被盜刷的持卡人?發卡銀行?還是發卡組織?

Katong wrote:
信用卡被盜刷,銀行要吞下去.
如果銀行不怕,信用卡怎麼不比照金融卡,用上一生一世?
信用卡一年換一次也沒用
能防側錄機嗎

銀行防盜刷主要是靠其他方法
不過還是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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